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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 发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

信息来源:坪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3-25 20:45:00
归档标识 2018年12月24日

  记者日前从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获悉,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坪山区正式印发《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该专项资金将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社区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循环经济与节能及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原则上是在坪山区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组织,对坪山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也可依据相关实施细则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需满足的条件:

  (一)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在深圳市注册的服务于坪山辖区企业、建设项目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金融服务机构等组织和企业,或新开设的“全国连锁百强”企业的分店、社区连锁超市,或在产业集聚区内投资建设的商贸便利网点和公共食堂,可不受注册地、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

  (二)守法经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

  (四)满足实施细则的基本条件。

  申请个人需满足的条件:

  (一)遵纪守法,近三年无违法犯罪。

  (二)至申请时仍与辖区内符合《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8〕7号)要求的企业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三)满足实施细则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