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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 加大创新型产业扶持力度

信息来源:坪山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3-25 20:45:00
归档标识 2020年01月02日

  记者从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获悉,为加快新增优质创新空间,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形成支持创新型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坪山区正式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

  该细则将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集建设、交易、资助和监督调剂。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建设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市场配置、多方共建、标准明确、精准资助、严格监管”的原则,通过政府做好统筹规划,引导各方力量建设符合创新产业发展需求的空间,并促进产业载体的高效配置,集聚创新资源,吸引优质企业(机构)落户,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加快形成优质产能。

  申请创新型产业用房资助的企业(机构),应符合下列产业类别:

  (一)科技创新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创客空间、孵化器、科技创新园区运营机构、科技创新载体、科技协会组织、科技中介机构、科技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科技创新人才创业团队。

  (二)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节能环保、新材料、文化创意等)、未来产业(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及我区产业发展规划中重点支持的其他产业。

  (三)服务业企业:金融业、供应链管理、科技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商贸流通业、商务会展业、休闲旅游业及经市、区认定的总部类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