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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 坪山加强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6-08-09 00:00:00
归档标识 2018年04月25日

  日前,深圳市坪山新区出台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坚持纪律约束和以人为本并重的原则,涵盖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备案、廉洁承诺、责任追究等方面,为更好规范和强化婚丧喜庆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遵循。

  《实施细则》创新性地规定了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的具体请客桌数、婚礼车队车辆数等事宜,如明确限定婚丧喜庆宴请标准不明显超过当地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和平均消费标准;不准多时间多地点办理,只限一事一次一地办理;婚礼宴请人数单方累计不超过150人15桌,双方同地合办宴请人数不超过200人20桌;婚礼标志车队用车数量不超过9辆等等。

  《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举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控制邀请对象,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此外,党员干部本人举办婚事或举办直系亲属丧事,单位可以派代表参加,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借机敛财,说明哪些人的礼金、礼品、消费卡不能收受,如果未能按照要求退还的,应在事毕10个工作日内上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严禁使用公务资源,限制公款公物操办;严禁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在遵守公序良俗方面进行约定;严禁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行为属兜底条款。

  《实施细则》实行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分层次多形式按程序报告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填写《坪山新区党员干部及相关负责人举办婚丧喜庆事项报告表》(分婚嫁喜庆和丧葬事宜两类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由、时间、地点、规模、邀请对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签字承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实施细则》还将党员干部分为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含市管干部)、其他报告对象两大类,其他报告对象又细分为11小类(分层次),确保各自都能找到相对应的程序条款进行报告备案;最后还有一个兜底条款,确因特殊情况而无法及时报告的,可当时按上述程序口头或电话或短信或微信报告(多形式),事后5个工作日内再书面形式补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