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6:50-17:05
访谈地点: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访谈嘉宾:坪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分管领导 周亚平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策解读访谈。今天,我们有幸请到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分管领导周亚平同志,来为大家解读一下《坪山区公共数据采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周主任您好,非常感谢您参加本次访谈,首先跟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
周亚平:主持人好,网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周主任,您可以介绍一下我们《办法》出台的背景吗?
周亚平:《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国家出台《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省里出台的《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等都对公共数据的规范、标准化采集和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二是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为破解基层报表数量多、重复填报等突出问题,贯彻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国家部署了“一表通”工作任务,本次出台《办法》与“一表通”工作一脉相承,能够有效解决基层重复填数的问题。三是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高质量数据集。人工智能应用得好不好,很关键的一点就是看喂给大模型的数据质量高不高。出台《办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与采集效率,更好地服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主持人:那么,应该怎么采集呢,要遵循哪些原则?
周亚平:《办法》要求数源部门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应该遵照“一数一源”、共享优先、准确规范、合法正当的原则。“一数一源”,是指按照每个数据项有且仅有一个权威来源的原则开展采集工作。准确规范,是指数据采集应遵循标准化的原则,对需要采集的数据项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准确、规范开展采集工作。共享优先,强调优先通过共享方式获取公共数据,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得重复采集。合法正当,要求采集数据的种类范围应为依法履职或者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且在其履职或者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内。涉及采集个人信息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主持人: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
周亚平:该办法共8章28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管理和分析、校核纠错、监督评价和附则。大体上分为四块内容,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办法》第二章明确了数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数源部门的职责分工,强调对公共数据的采集只能由数源部门负责开展,数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统筹指导。从而有效避免了不同单位重复采数的问题。二是明确了如何采数。《办法》第三章明确了数据采集应当遵照的原则,如,一数一源、共享优先、准确规范、合法正当。三是如何保障数据质量。《办法》规定,数源部门采集完数据后,应完整、准确接入区大数据平台,按时做好数据编目、质量检查工作,并设置好数据共享类型。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对接入的数据质量进行二次检查,从而在源头上保障了数据的质量。四是强调了监督校核。数据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统一提供了纠错渠道,问题反馈后,数源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纠错。此外,《办法》还明确了监督评价的责任主体和违规责任。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周主任为我们详细解读了《坪山区公共数据采集管理办法(试行)》,让广大网友们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好了,各位网友,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周主任您百忙之中抽空来参加我们的访谈,谢谢!
周亚平: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和支持,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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