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其他形式解读

在线访谈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鼓励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

信息来源: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4-12-17 18:17:24

  访谈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0:00--10:30

  访谈地点: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访谈嘉宾: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副局长高坦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到了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副局长高坦来为我们做政策解读。请您介绍一下出台《深圳市坪山区关于鼓励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背景?

  高坦: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聚焦高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和地方产业创新融合式发展,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坪山区先后调研了长沙、西安、上海等地有关高校,总结了产学研合作的痛点、难点、堵点,结合坪山区实际,梳理分析了坪山区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关键问题及政策诉求,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会议讨论,制定出台该《若干措施》以政策形式鼓励支持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出台该《若干措施》的目标?

  高坦:出台该《若干措施》主要为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对接、开展有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和地方产业创新融合式发展。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该《若干措施》有哪些主要特点?

  高坦:目前全国各地现有的关于支持产学研合作的专项政策较少,且大部分政策是支持当地现有高校与地方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对比全国各地其他现行政策,《若干措施》主要特点为:一是符合中央精神,深度契合产学研融合需求。《若干措施》旨在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和企业需求的深度对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二是支持范围广泛,有效打破地域限制和院校限制。《若干措施》中的合作高校科研院所是指与坪山区政府建立合作且具有协议支撑的国(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不限地域和院校,旨在鼓励更多具备学科优势、契合坪山区重点产业发展的高校科研院所与坪山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工作,推动坪山原始创新能力提升。三是举措覆盖面广,多维度赋能产学研合作。《若干措施》从“联合技术攻关、技术成果交易、联合创新载体建设、高能级载体组建、科技成果转化运营、转化项目入驻、转化项目融资、产业化项目落户、引荐项目落户”等九个方面对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予以支持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