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4年8月7日 10:00--10:30
访谈地点: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
访谈嘉宾: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副署长周伦伦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坪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依据?
周伦伦:创新型产业用房是我市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降低成长型企业营商成本的有效办法。2021年2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1〕1号),该办法明确规定,各管理主体要结合产业发展及产业用房实际情况,在本办法的指导下拟定实施细则。现立足坪山区实际,经过充分调研走访、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会议讨论,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该《管理办法》出台的目标任务?
周伦伦:目前,坪山区已建成少量创新型产业用房,未来会陆续推出更多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的出台,可以更规范坪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有效利用创新型产业用房空间资源,切实发挥以房招商效用,合力推动我区“6+3”产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周伦伦:《管理办法》主要由总则、筹集管理、运营管理、准入审核、租赁管理、监管检查、附则七大章节组成,合计32条内容,主要涵盖创新型产业用房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建方式、移交方式、运营模式、收支模式、准入条件、租赁程序、租金及租期、退出机制等内容。
记者:《管理办法》有哪些亮点举措?
周伦伦:《管理办法》明确了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租赁创新型产业用房可享受租金优惠,租赁价格比租金参考价或市场评估价优惠30%-70%,具体结合创新型产业用房的运营模式及入驻企业(机构)条件和资质来确定,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机构)最长可享受15年的租金优惠。
记者:接下来,坪山区将如何加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管理?
周伦伦:坪山区成立创新型产业用房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计划,审定创新型产业用房入驻及配置、定价等总体原则,协调、解决创新型产业用房相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创新型产业用房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将协同做好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建及运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