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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坪山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10:17:34

  非农建设用地是深圳城市化过程中保障原农村集体权益的重要载体。为维护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权益,市、区出台了相关指导性文件,提供了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的政策依据。2017年坪山由功能区正式升级为行政区,城市功能和规划定位发生变化,非农建设用地管理要求也随之改变。在《坪山新区非农建设用地城市化后续管理暂行办法》到期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开展了《坪山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研究工作,指导非农建设用地的划定、落实、调整、分割及核销等管理工作,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

  一、规范管理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管理办法》在细化职责分工的基础上,优化调整了审批程序,对“占用3000平方米以上已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落实非农建设用地、补划及新增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涉及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等3种情形,经管理局初审后报区政府审批;其他日常管理事项由管理局进行审批和管理。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工作思路,明晰事权,并对非农指标参与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条件与路径做了规定,理顺审批流程纵向链条和部门协作横向链条,优化了审批环节,在接收申请后做到及时响应,提高了非农审批效率。

  二、明确工作标准,发挥非农管理效能

  在“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上层规划指导下,坪山正全力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高地,需要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项目来释放发展空间、提升城区品质,而合法用地不足是制约城市更新、影响土地整备的主要因素。《管理办法》立足实际,多举措解决痛点问题:一是空地调入城市更新项目的,用地面积由原1:1.3提高至1:1.5,鼓励城中村自行拆除后向政府移交土地。二是衔接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与非农建设用地管理。三是明确非农建设用地与其他合法用地重叠的处理规则。四是提出非农建设用地公建指标、统建用地可计入城市更新项目合法用地指标;扶贫奔康用地、社区综合楼用地、同富裕用地等社区合法用地也可参照国有已出让用地,根据原用地批准用途参与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这些举措既有利于解决城市更新项目合法用地不足的问题,促进坪山区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工作;又可以有效解决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社区未建房户和拆迁安置户的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城市发展空间腾挪优化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拓宽使用方式,保障社区合法权益

  非农建设用地关系着社区的切身利益,一直都是社区关注的焦点。当前城市发展面临土地资源紧约束困境,悬空的非农指标难以落地;而且以当前的发展眼光来看,过去划定的部分非农建设用地存在地块分散、规模小、与现行规划冲突等问题。《管理办法》兼顾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诉求,对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划定、落实、调整提出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了非农建设用地后续管理;同时,对于原已调入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可申请调入其他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通过对具体非农建设用地的范围调整、指标悬空、用途调整和开发、指标分割等内容的详细规定,拓宽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方式,有效盘活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提高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效益,从而保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

  管理局经过多轮研究和打磨,并广泛征求了多个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完成了《管理办法》的修订。《管理办法》重点补充完善了非农建设用地与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项目管理机制、与其他合法用地重叠处理原则、指标分割规则等内容,细化了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工作“颗粒度”,能够有效指导非农建设用地后续管理工作,对于解决坪山区城市治理面临的土地空间掣肘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李庆  高级工程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深圳市坪山规划和自然资源研究中心公共项目研究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