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文书公开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坪府复办终〔2022〕6号)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21 19:07:58

胡某、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2年4月20日作出的深坪公(碧岭)社戒决字〔2022〕××号《社区戒毒决定书》而申请复议。区政府于2022年6月6日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法受理。审查期间,区政府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申请人撤回该行政复议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