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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坪府复办终〔2022〕4号)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26 19:08:49

赵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2年4月19日作出的《关于赵某反映深圳市××有限公司存在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及锅炉档案不全作假问题的答复意见》而申请复议。区政府于2022年4月27日收到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法受理。审查期间,区政府于2022年5月25日收到申请人撤回该行政复议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