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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坪府复办终〔2021〕003号)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27 16:58:30

刘某、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申请人刘某于2021年6月10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一、依法确认被申请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强行损毁申请人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XX社区XX小组20余亩菜地的行为违法;二、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区政府依法受理。

  审查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