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深坪府复办终〔2019〕07号
缪某、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申请人缪某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于2019年6月14日作出的深坪卫医技罚〔2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9年6月24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区政府于2019年6月26日依法受理。审查期间,申请人于2019年6月27日要求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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