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文书公开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坪府行复〔2024〕162、163号)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23 14:45:54

鲁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申请人鲁某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于6月28日对其举报的新又多购物广场(坑梓店)、华鑫购物广场(燕子岭服务店)两家商事主体作出的举报办结答复申请行政复议一案。审理期间,申请人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了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