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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坪府行复〔2023〕98号)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14:14:11

杜某、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申请人杜某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于2023年9月25日以《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作出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一案。审理期间,申请人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了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