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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坪府复办终〔2022〕10号)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2-20 14:32:56

深圳市××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4日作出的深市监坪处罚〔2022〕龙田××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而申请复议。区政府于2022年12月8日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法受理。审查期间,区政府于2022年12月16日收到申请人撤回该行政复议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