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19时50分许,位于坪山区石井街道地铁16号线工程七工区(田头~田心区间)项目工地发生地面塌陷,造成1人坠落坑中。2022年3月30日“11·2”事故调查组通过了深圳市坪山区地铁16号线工程七工区“11.2”一般坍塌事件调查报告审议会议,定性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由于该事件已经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直报系统,现依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事故核销程序规定,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件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应急管理局(电话:0755-89324506)。
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