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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妇联关于确定2019年度坪山区“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群团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0-03-18 10:27:00
归档标识 2021年08月31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19年度坪山区“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要求,经逐级评选、层层推荐并适当结合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区妇联研究决定授予曹文中等32名同志“2019年度坪山区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区财政局预算科等16个集体“2019年度坪山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希望上述先进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与时俱进、再创佳绩。希望全区广大妇女以先进为榜样,争相学习,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负韶华,只争朝夕,为深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坪山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