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山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原批准的计划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63544.13平方米,于2015年5月计划公告。因地铁站点建设,拟新增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11617.09平方米。目前项目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增补范围内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更新意愿的收集,现向我局申请核定更新意愿。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操作规则(深规划资源〔2019〕70号)》和《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深坪府规〔2018〕8号)》的规定,为维护该片区权利人的相关权益,现将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坪山区委区政府二办一楼大厅
地址:坪山区启二路
(二)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地址:坪山区建设路60号
(三)改造项目现场
地址:坪山区坪山街道新和村四巷10号新和股份合作公司会议室
(四)坪山政府在线网站
(五)深圳商报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肖工
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区委区政府二办307
电话:0755-82924410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权属证明材料向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该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更新意愿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的要求。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是对该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人是否同意申报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更新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拆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在该项目列入计划后,由项目改造主体按程序与相关权利人另行协商签订。
特此公示。
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