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碧岭街道汤坑社区,坪山大道以南,夹圳岭南路以北,汤坑路以东,鹏茜路以西,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20公顷(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1〕508号)、《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印发<坪山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操作指引>的通知》(深坪更新整备〔2022〕15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权利人核实情况进行公示(变更)。
二、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三、现场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社区汤坑二路33号
2.碧岭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坪山区同裕路47号
3.碧岭街道汤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深圳市坪山区碧沙北路10号坪山首座六楼
4.深圳市坪山汤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社区同富路310号
5.深圳市坪山对门岭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社区对门岭路288号
四、网上公示网址
五、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至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共计15个自然日。
六、意见反馈
相关人员如对权利人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填写意见反馈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异议。相关书面材料投递至公示地点意见箱内。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公示内容将作为项目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依据。
(一)个人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签名及捺指模。
(二)委托他人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签名及捺指模。
(三)单位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盖单位印章;单位委托代理人反馈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深圳市坪山汤坑股份合作公司,陈生,联系电话:15302604078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社区同富路310号
(二)联系人:
深圳市坪山对门岭股份合作公司,林生,联系电话:13510769174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社区对门岭路288号
附件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拆除范围内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公示表(变更)
附件二、576-1建筑物信息
深圳市坪山对门岭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坪山汤坑股份合作公司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