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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关于公布2022年三防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03 17:48:02
归档标识 2022年12月08日

  为做好2022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强化各项防御工作责任落实,按照《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和《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核定三防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现向社会公布三防责任人(详见附件)。

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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