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坪山大道与龙坪路交会处以北。该更新单元已列入《2013年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第一批计划》,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3月、2018年8月、2020年7月、2021年7月取得更新单元规划批复(深规土坪函〔2014〕1232号)和更新单元规划(修改)批复(深规土坪函〔2015〕220号、深坪更新函〔2018〕21号、深坪更新函〔2020〕31号和深坪更新函〔2021〕21号)。批准更新单元的拆除用地面积为453213.0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261459.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489840平方米,共分八期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修改内容
在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建筑面积不变,不修改各地块主导用地性质,且捆绑拆除责任与贡献公共利益用地不减少的前提下,局部微调四期、五期、七期和八期拆除范围。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2.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建设路60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社区甲片路
(二)网上展示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s://www.szpsq.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及指模、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82924410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内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