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网页归档 > 通知公告

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坪山区坪山街道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1-11-03 09:19:28
归档标识 2021年11月10日

  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坪山大道与龙坪路交会处以北。该更新单元已列入《2013年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第一批计划》,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3月、2018年8月、2020年7月、2021年7月取得更新单元规划批复(深规土坪函〔2014〕1232号)和更新单元规划(修改)批复(深规土坪函〔2015〕220号、深坪更新函〔2018〕21号、深坪更新函〔2020〕31号和深坪更新函〔2021〕21号)。批准更新单元的拆除用地面积为453213.0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261459.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489840平方米,共分八期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修改内容

  在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建筑面积不变,不修改各地块主导用地性质,且捆绑拆除责任与贡献公共利益用地不减少的前提下,局部微调四期、五期、七期和八期拆除范围。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2.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建设路60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社区甲片路

  (二)网上展示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s://www.szpsq.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及指模、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5-82924410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内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