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坑第一工业区及老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与兰景中路交汇处东北侧。该项目于2020年6月取得更新单元规划批复文件(深坪府函〔2020〕73号)。批准更新单元的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11782.3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92857.1平方米(含移交给政府的普通工业用地15555.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88780平方米,整体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修改内容
在不增加已批经营性建筑面积、不减少且优先落实公共利益设施及用地的前提下,修改实施分期、公共配套设施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将整体实施修改为分两期实施
1.一期落实01-01、01-02(部分)、01-03、01-04、01-05(部分)地块以及拆除范围内市政道路的建(构)筑物拆除责任,建设01-01、01-04地块,落实1641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以及01-01、01-04地块内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
2.二期落实01-02、01-05地块剩余建(构)筑物拆除责任,建设01-05地块,落实18班幼儿园以及01-05地块内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
(二)18班幼儿园建筑面积由5400平方米修改为601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2.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盘龙路38号
3.竹坑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东路54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老围翠景路3号
(二)网上展示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报纸展示
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4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及指模、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5-82924410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修改内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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