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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建筑工务署关于报送2021年政协提案办理的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发布时间:2021-09-02 15:15:47

  我署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把认真解决提案提出的实际问题作为树立良好形象和推动城市建设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关于交付办理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研究,积极落实,坦诚答复。截至目前,所承办的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复,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1年主办件、协办件

  2021年,我署共收到政协提案1件,其中主办件0件,协办件1件。协办件《关于在坪山区科技馆成立“坪山区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的建议》已按要求办理,并以正式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主办单位,供主办单位在答复政协委员时参考。

  协办件《关于在坪山区科技馆成立“坪山区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的建议》答复情况如下:

  对于由黎金涛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坪山区科技馆成立“坪山区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的建议》,我署经研究认为该建议对于我区成立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接下来我署将积极配合科技创新局加快坑梓科技文化中心的建设工作。

  (二)“回头看”主办件、协办件

  2021年,我署办理的“回头看”主办件1件(2020年度B类提案),协办件1件,均已按时限要求完成。

  2021年6月1日,我署收到区政协提案联谊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B类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专项民主监督活动的通知》后,立刻按重点提案办理流程的要求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做好主办件《关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如期完成坪山区医院二期改造项目的建议》的自查办理工作,同时积极向提案者周志华委员汇报该项目完成情况,严格按要求填写《2020年度B类提案办理情况自查统计表》,并征得周志华委员满意度100%。

  协办件《关于集中优势资源、优质企业在深圳各区设立重点企业总部联建园区的提案》,我署以正式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区住房和建设局,供该局在答复政协委员时参考。

  该提案我署意见如下:

  1.建议该项目采取全过程代建模式。

  2.代建单位的遴选工作可参照《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遴选规程》执行。

  3.由于目前缺乏对市场化代建法规依据,各建设主管部门并不认可代建单位的地位,只认可委托人即建设单位,造成代建单位实际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但是不必承担相应义务,所以对代建单位约束力不足,代建单位监管责任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完善相关法规,强化对代建单位的监管。

  二、工作措施

  我署坚持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署整体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设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署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部归口管理,各部门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

  (二)准确归类,跟踪落实。我署高度重视责任分解落实,由综合部牵头,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和时限,全程跟踪掌握进程。把好基础关,积极与委员和协办部门联系,做到“重点提案重点办”、“难点提案协商办”、“复杂提案联合办”;把好沟通协调关,办前访问委员,就办理人员、程序,向委员汇报并进一步征求意见,定期走访委员,征求对办理过程中的意见;把好进度关,及时提醒催办各部门,让署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随时掌握提案办理情况,加快办理进度;把好质量关,提案回复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综合部审核、署领导审签,多重把关。

  (三)强化落实,注重办理实效。我署认真办理和落实每一件提案,在提高书面答复质量和满意率的同时,认真兑现承诺,坚决杜绝“重答复、轻落实”“只承诺、不兑现”的现象,做到了答复和落实并重,切实把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政协委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

  我署将不断研究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加大现场调研和跟踪督办力度,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同时,通过深入研究和广泛汲取各位委员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进一步积累城市建设的经验,从而有效推进城市建设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2021年9月2日

  (联系人:李紫璇;联系电话:0755-8945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