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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关于区政协一届六次会议第20210052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发布时间:2021-08-10 15:00:44

郭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坪山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国家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政策,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020年12月,分局牵头联合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坪山区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规定》。同时,成立了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一)健全多警种联动协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是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有案必查、有罪必惩,组织精干力量快侦快破,及时抓捕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贯彻侦查与保护并重的理念,针对未成年人特点加强取证工作,所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律适用“一站式取证”工作机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二是坪山公安各警种按职责加强联动协作。其一,加强对涉学生暴力、猥亵等警情案件的收集统计,分析研判发案规律和趋势;其二,结合“护苗”行动,加大对涉校涉生案件的侦查力度,全力快侦快破,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其三,加强涉恐涉爆隐患苗头的排查掌握,严防发生涉校涉生恐怖袭击事件;其四,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对接报的涉校涉生警情,严格执行“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优先侦查”的“四优先”原则,做到及时跟进,有效处置。

  (二)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周密防范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是健全校园安保组织制度建设,坪山公安联合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坪山区校园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同步推进防控机制建设;指导各学校制定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突预案,并要求各派出所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制定护校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坪山公安会同教育部门督导学校严格落实2021年春季新学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内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符合规范标准。三是严格落实校园上放学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在上、放学重点时段、校园及周边等重点部位百分百落实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三见”勤务,保障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四是严格落实社会面突发案事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将学校纳入各派出所治安巡逻签到点,将学校上放学时段纳入“1、3、5分钟防控圈”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案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五是全方位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督导检查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并督促问题整改完毕;加强学校保安岗位重点人员核查清理和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的摸排,针对性做好疏导稳控;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屋、行业场所等部位的治安管控力度,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平安稳定。六是建立“寒暑”假期校园周边地区专项执法机制,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聚焦涉黄涉非出版物、文娱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重点,目前开展了为期三周的执法检查,同时结合文化市场检查,加强对经营主体的督导宣传,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文化安全及秩序。

  (三)做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一方面,区司法局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3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置了“儿童法律援助”台牌,为辖区儿童等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目前,我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共有106名执业律师(其中女性执业律师38名),执业年限为五年以上的执业律师占比60%。下一步,将严格要求各站点值班律师在接待未成年人咨询、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时,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以及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兼顾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权益的双向保护。另一方面,积极帮助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在申请程序问题上简化申请手续,减少制约未成年被害人获取法律帮助的障碍,帮助被害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利用区社会心理关爱服务中心为性侵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开辟专门通道,努力做好性侵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疏导和关怀工作。

  (四)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涉未成年人侵害案件依法办理。区委政法委将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针对各执法办案单位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严格要求办案人员对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应当坚持全面询问、一次询问的原则,避免重复询问给被害人带来二次伤害。对已办结案件,组织开展专项案件评查工作,从办案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等进行全面评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反馈要求整改,涉嫌违法违纪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化程度

  (一)组建工作专班。树立未成年人保护“一盘棋”思想,为更好推进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工作,坪山公安成立了专业办案人员的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专班,形成专项打击力量,对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二)开展法制培训。为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公安分局举办了以“刑事案件证据的审查与判断”“从执法监督中看案件的办理”等为主题的“坪山公安大讲堂之法制讲堂”系列活动,邀请检察官以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为例,从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出发,分析“抓获经过”“证人证言”等证据瑕疵的法律后果,讲解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证据收集固定的要点、未检案件逮捕的尺度标准、未成年人前科认定等专业知识;围绕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案件不捕不诉、执法考评等方面看案件办理进行授课,努力提高基层办案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优化法援案件承办队伍。区司法局将完善未成年人案件指派和承办规则,优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专业队伍,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律师,优先指派女性律师办理女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

  (一)强化学校教职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将法治列为师德常规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学校周例会、月例会,以校园案例学习为主要内容,增强教师法治意识,区校两级将依法执教纳入师德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以“一票否决”的形式运用到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待遇发放等方面,杜绝不良行为发生。今年3月,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等单位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展全区校园普法活动,邀请检察官围绕常见涉校案件,用专业的法律视角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切实提升全区各学校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防范违法犯罪意识。一是校园普法课程化。做好以“课堂为主阵地主渠道”的学科渗透教学,全区各中小学均已开设道法(思品)课,并通过班会课、社团课等课程将相关法律常识和防范技能融入到日常教学中。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主要内容,突出“自我保护”,以互动参与为主要特点,每年深入开展防性侵,防范校园欺凌、防诈骗等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校园法律顾问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的违法犯罪预防与保护。通过家长会、家访、《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途径方式引导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第一道防线。二是落实普法责任。以普法宣传为契机,通过法制课堂、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进行以“防骗、防侵害、防毒品”等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及交通、反恐、消防等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目前,全区各中小学均已配备由各派出所所长和警员担任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正拟聘任区检察院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

  下一步,坪山公安分局将依法充分履行职能,一方面,持续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和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不断提升侦办各类侵犯未成年人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会同教育部门持续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不断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深入指导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通过普法讲座、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全力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各政法单位的联动,形成合力,推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机制,最大限度在办案中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函。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