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彩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1336”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已于2020年8月印发《坪山区关于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加强养老工作统筹指导,明确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推动养老服务进一步落地。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日间照料中心或养老机构设置在各公立医院下设社康附近,方便老人咨询和问诊,也方便医生巡诊,落实常态化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给空巢老人做心理疏导”的建议
一是落实医养结合工作。目前我区有一家养老机构——坪山区颐康院,一家街道长者服务中心——若家日间照料中心升级改造,两家日间照料中心——彩虹日间照料中心、百姓缘日间照料中心。平乐医院在坪山区颐康院内设立了社康站,为在院老年人提供巡查体检、健康顾问、家庭病床等服务。另外几家养老服务机构亦与就近的社康中心签订了“医养结合”合作协议,由社康中心提供健康讲座、绿色通道、护理康复等业务的咨询、指导、培训服务。二是完善服务设施规划。我区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从规划阶段起即落实社康中心与老年人日照中心临近规划,便于老年人享受民政养老服务与卫生医疗服务。三是逐步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根据《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坪山区人民医院作为我区定点评估医院依申请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相关规定,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市级在加紧推进《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照护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出台,落实常态化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四是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我局自2020年起开展空巢老人关爱行动,关注空巢老人的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局联合印发了《坪山区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工作方案》,利用社区心理服务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暖心坊、老年大学等阵地开展服务,力求精准提升心理干预效能。
二、关于“给签约合作服务的医疗机构经费,好定期上门为老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护理培训、慢病患者长期处方、远程医疗服务等。”的建议
我局目前主要以项目化形式申请财政预算、福彩金等经费为老年人开展各类服务,其中涉及医疗卫生方面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家庭护老者培训项目,提升老年人家庭照顾者对于医疗常识、科学用药、生活护理等方面的照护能力;二是空巢老人关爱行动项目,促进空巢老人身心健康;三是脑退化公益筛查项目,资助社会组织开展长者脑退化公益筛查服务,提升对脑退化疾病的认识,让有需求的长者得到及时的确诊、训练与治疗。据了解,区卫健局亦已按相关规定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经费,用于老年人免费体检、健康档案、医疗咨询等服务。下一步我局计划结合适老化改造等工作,申请部分经费用于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评估,加大与我区医疗机构的合作力度。
三、关于“支持区内试点医院协调1-2家比较大的社区依托社康建立安宁疗护病房,为社区内老人提供此项服务”的建议
2020年3月,我区印发了《坪山区安宁疗护试点实施方案》,以“敬畏生命、感动照护、人文关怀”为服务宗旨,探索在坪山区建立资源共享、保障有力、运行有效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提高患者生命质量,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力争到2021年年末,初步建立工作机制,至少建成1家服务内容专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模式可推广的安宁疗护服务试点机构。我区现有平乐骨伤科医院、坪山区人民医院两家安宁疗护试点机构,前期已组织协调推进以区医疗健康集团为主体,延伸至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与居家的安宁疗护服务。下一步区卫健局将与坪山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1-2家社康机构建立安宁疗护病房。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四、关于“尽快推动安宁疗护定价机制改革,落实收费标准。”的建议
自2020年3月,《坪山区安宁疗护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以来,区卫健局联合区发改局、教育局等5个部门,扎实推进辖区安宁疗护相关工作。参照国家《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等文件,研究安宁疗护服务准入、服务规范、监督评估和质量评价等,探索符合坪山区实际的安宁疗护体系和运行模式。为完善价格体系,区卫健局亦主动对接市卫生健康委和其他区卫健局,沟通制定安宁疗护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相关事宜,探讨医疗机构在安宁疗护试点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多次协调,市卫生健康委表示,正牵头制定安宁疗护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待相关文件出台后,各区可参照执行。
五、关于“介绍或购买为老人及其家属进行哀伤辅导及生前预嘱落实服务的牧师律师等志工服务。”的建议
区卫健局积极与区人民医院对接,落实相关志愿者服务。同时,与区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律师服务等相关事宜。目前,坪山区人民医院提供哀伤辅导和生前预嘱服务的牧师和律师志愿者均已到位。此外,区卫健局鼓励引导辖区2家安宁疗护试点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志愿者服务,进一步提高老人及其家属服务满意度。
坪山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