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平台资源布局上加大对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投入方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检测平台的建议
我区围绕产业创新链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的引进和布局相关平台,比如在基础应用研究方面,我们引进了北京理工大学深圳汽车研究院、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超滑技术研究所、深圳IC基地坪山园和分平台等项目;在成果转化方面,我们引进了深圳湾实验室坪山生物医药研发转化中心、蒙纳士科技转化研究院等项目;在检验检测方面,我们引进了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深圳坪山检验室、渝鹏新能源汽车检测研究有限公司等项目,不断补齐增强各产业之间的创新链条,持续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截至2020年7月,全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市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共计94个(国家级6个、省级42个、市级46个),其中新材料领域的创新平台有13个。
二、关于鼓励现有企业建立共用平台的建议
我区大力支持辖区企业设立公共服务平台,并根据现有公共服务平台情况制定了《坪山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对外服务指南》。截至2019年底,坪山区可以对外服务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达23家,其中,生物医药类9家,智能互联网类4家,新能源类6家。同时我区已与南方科技大学签订《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与南方科技大学合作协议》签署,将针对医药产业技术突破的共性需求,探索包括冷冻电镜、高效合成、药物筛选、动物模型、高端制剂、数据信息、药物临床、分析测试平台的创新开放机制,建设面向社会开放、服务中小企业、研究开发产业共性与关键性技术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三、关于加大对仪器共享企业支持力度的建议
我区于今年7月印发了《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在坪山获批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下称“创新平台”)的企业(机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级别差异,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奖励;对在坪山新建创新平台分支机构的企业(机构),按照级别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区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建设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资助200万元。2018-2019年,全区累计资助30个创新平台新建/提升项目,资助金额超8500万元。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