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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关于2020年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1-20 10:41:18

  根据《关于交付办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及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深坪督〔2020〕37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2020年我局承办区政协提案5件(第20200011号《关于全面优化涉企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0200020号《关于坪山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结构,打造大湾区生物医药核心引擎的提案》;第20200041号《关于坪山打造智能经济发展先导区的提案》;第20200076号《关于在坪山区站前路(大东城花园一、二期北门)加装封闭式隔音屏障的建议》;第20200081号《关于坪山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污水和废弃物处理的提案》),均为会办件,且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报送至主办单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统筹推进。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专门组织会议对通知文件进行传达和学习,充分领会吃透办理工作的任务、要求、程序,将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任务承办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督查。

  (二)充分研究梳理,明确办理职责。根据提案具体内容,认真研究梳理,分解办理任务至具体科室,明确每件提案的主办协办任务、办理责任人及办理时限,做到每件提案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

  (三)建立多级督办体系,注重办理效果。成立提案办理工作专班,局主要负责人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对每件提案从办理时限、落实效果到文字答复总把关;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专抓,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办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办理任务。强化沟通协商,不定期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办理进展情况,共同研讨工作方法,解决存在问题,对答复意见严格审核。在办理过程当中,实施办理情况通报,提高透明度,办结后,积极与主办单位沟通办理情况,配合主办单位与委员进行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代表满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全力办理好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充分吸纳委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并运用到工作中,推动坪山区生态环境事业持续向好发展。

  专此报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