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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20200044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11-03 10:44:06

  吴正红、覃九三等5名委员提出《关于依托我区丰富的公园及生态资源优势、打造若干社区体育公园的建议》(第20200044号),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体育公园选址规划问题。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体育公园规划建设的相关精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编制了坪山区文体设施专项规划。按照集约用地、保障体育设施的使用率和可达性的原则,坪山区规划了可改造为体育公园的公园绿地32处,总面积约473万平方米,重点规划了燕子岭公园、半月环绿廊公园、坪山河体育公园、聚龙山全民健身公园、鹏茜矿山运动公园等体育公园,形成了均质分布、契合人口聚集特点的体育公园空间布局结构,让居民近便享受高品质的运动空间。

  二、关于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问题。

  (一)借鉴经验,高标准打造体育公园(社区体育公园)。去年,坪山区多次赴南山区大沙河生态长廊进行考察,吸取生态长廊的建设和体育设施的布置经验,计划运用于我区坪山河干流碧道项目,同时,拟学习广州、珠海及其他国内外城市体育公园的建设经验,将坪山区体育公园及公园文体设施提升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将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列入“民生实事”,确保建设经费的落实。每年第四季度,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会同各街道办对全区社区体育公园的建设需求进行梳理,将社区体育公园和公园文体设施建设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将投资 100万以上的社区体育公园项目向区发展和改革局申报列入下一年度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100万以下的社区体育公园项目的资金需求列入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确保经费的落实。

  三、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公园的建设与运营。

  为充分发挥社区体育公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体育公园长效的服务了周边社区群众,对于大型的社区体育公园,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办、市场参与”的原则,引入实力雄厚的企业,探索采用PPP模式和其他方式参与社区体育公园的建设与运营,通过建立合理的使用者付费机制,提升项目的运营质量和效率。

  (信息员:严绿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