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办理政协提案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把做好提案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沟通,注重面商,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提案办理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办理区政协提案4件,包括主办件1件,会办件3件。第20200057号《关于坪山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为主办件,其余提案第20200012号《关于推动坪山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200023号《关于优化提升坪山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的建议》、第20200077号《关于坪山区“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建议》为会办件。主办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步沟通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会办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主办单位。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办理专题工作部署会。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按分管范围分工负责,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办理,在领导机制上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办公室为提案办理的牵头科室,负责督办、协调、配合、落实有关的承办工作,同时把好政策关、格式关、质量关、文字关。各业务科室为提案办理的责任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和专业能力素质较强的骨干人员承担具体办理工作,使全局的提案办理工作形成有效的组织网络,保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程序,规范办理。为规范提案办理工作,我局仔细研究《关于交付办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及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深坪督〔2020〕37号),由办公室分类,拟出责任分解台账,召开办理专题会议,组织分办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就办理方案、办理质量、时限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布置,做到了交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使提案分办工作及时准确地落实到位。
3、加强联系,积极沟通。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和通报办理过程中的信息情况,着力推动政协提案办理与落实,确保工作质量。各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单位)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协调、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委员意图,认真开展办前访、办中访、办后访,确保办理质量,对委员提出的实质问题,做到逐一答复、正面答复, 避免出现讲空话套话、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和漏答现象,力求让委员满意。
三、具体办理情况
(一)我局主办件:区政协提案第20200057号《关于坪山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建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先配建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同时鼓励发展“互联网+养老”产业链。
1.将提案转化成实际工作措施情况
(1)坚持标准导向,规范配套设施并明确配置要求。用地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用地出让时按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落实。《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7)明确:服务规模1至2万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置建筑面积应大于或等于75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与医疗卫生设施、文化活动室等其他非独立占地的社区级公共设施组合设置;宜设置建筑一层,如设置于二层及以上则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
(2)加快坪山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设。我单位研究制定了《坪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坪山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各阶段的基本流程和具体内容。
(3)以共享区级养老机构颐康院设施资源的方式筹建一家示范性长者服务中心,通过设施升级改造和服务功能提级盘活闲置的社区养老设施资源,逐步补齐设施资源不足的短板。该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启动试运营。
(4)逐步推广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将具备成熟条件的街道或社区纳入信息化平台服务辐射范围,孵化更多的“线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构建线上服务门户与线下服务机构高效对接运作的区域性智慧养老服务网络,满足老年人个性化、信息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5)编制《坪山区“互联网+”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方案》和《坪山区互助养老时间银行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功能,丰富智慧养老服务内涵,建立全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探索建立时间银行,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为年长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形成互助养老服务的良性循环模式。
2.办理提案的典型案例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1.我区已引进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3家,由专业养老护理人员为有需求的老年人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2.设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家,以服务站点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管、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及休闲娱乐等养老服务,初步形成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服务为依靠,为居家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的社会化服务机制。3.免费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在优先配建养老公共服务设施方面:1.坪山区颐康院社康站已于2018年10月正式揭牌并投入运营,为在住老年人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基层医疗健康服务;引导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院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会诊。2.以平乐骨伤科医院为运营主体承接区级500床位养老机构坪山区敬老院项目,创新性整合中医颐养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集托养、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全方位、广覆盖、专业化的服务,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保障能力。
(二)我局会办件:第20200012号《关于推动坪山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00023号《关于优化提升坪山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的建议》,第20200077号《关于坪山区“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建议》
第20200012号建议提出:(1)吸引优秀的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我单位一方面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对来自辖区养老机构和居家服务机构的约80位养老护理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天候、集中式、专业化的养老护理知识及实操培训。其中养老护理知识涵盖“职业道德与价值观”、“老年人健康护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7门课程;实操技能包含生活照料、技术护理、康复护理和心理护理等多方面内容,进一步提升养老精准化服务能力,夯实养老服务基础条件,逐步解决辖区养老领域高素质。并组织学员参加理论考试及实操考试,所有学员获得培训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岗位证书》。此外,学员可进一步参加广东省民政行业养老护理员技能评价考核,获取《广东民政行业养老护理员技能评价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空间上升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省养老院质量建设和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中养老护理员持证率的有效证明。另一方面强化养老机构医疗护理技能培训,依托社区健康服务站的专业医疗护理技能优势,强化机构护理人员指导培训,逐步缓解养老院日常护理压力,提升健康养老服务保障水平。(2)支持“家政服务+互联网”发展。我局于2018年出台了《深圳市坪山区“广东省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马峦街道作为首批试点,为马峦街道200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配备了智能手机终端。服务对象可根据自身服务需求通过智能手机终端进行下单,选择相应家政服务类型及服务时间等,并在服务完成后进行满意度评价。通过平台推动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向规范化、信息化发展,大力提高我区为老人服务水平。
第20200023号建议提出:可为坪山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提供临时救助等服务,切实解决港澳青年在坪山就业创业和学习生活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深附办规〔2017〕8号)有关规定:政府对遭遇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户籍或非户籍家庭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港澳青年因上述原因生活暂时陷入困境,持有有效居住证,且符合政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可在坪山辖区居住地所在社区或街道申请临时救助。
第20200077号建议提出:将环境卫生清洁纳入居民议事会范畴,改变乡规民约繁琐条文为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的表述,把挂墙上的条文成为接地气的行动。根据深圳市民政局等七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转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深民函〔2019〕1264号,以下简称《方案》),我局于2019年8月组织各街道启动了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并将于2020年底完成辖区社区居民公约修订全覆盖。根据《方案》要求,居民公约修订包含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和备案公布等步骤;我局指导各社区依托居民会议,将民约的修订纳入城乡社区协商的框架体系,使协商成为制修订的重要环节,引导居民广泛参与,针对本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提出约束措施,力求实效,要求居民公约表述简洁明了、接近群众生活生产、易于掌握和遵守。
三、办理提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区政协委员提案第20200023号《关于优化提升坪山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的建议》。
主要问题:由于政策限制与空白,非坪山区户籍的港澳青年可得到的救助有限,不符合大部分政策条件,只能申请一次性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
改进措施:我局将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协助申请救助,及时解决生活困境,并将政协委员的建议上报市局,请其考虑是否在修订后续政策时将将其考虑在内。
(2)第20200077号《关于坪山区“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建议》
主要问题:根据深圳市民政局等七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转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深民函〔2019〕1264号,以下简称《方案》),我局于2019年8月组织各街道启动了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并将于2020年底完成辖区社区居民公约修订全覆盖。根据《方案》要求,居民公约修订包含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和备案公布等步骤,程序较为复杂繁琐,且居民参与意愿不强烈。
改进措施:我局将密切跟踪方案修订工作,保证具体环节实施到位,设立每个节点截止日期,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对阶段性成果进行回顾总结、吸取经验。同时,我局将指导各社区依托居民会议,将民约的修订纳入城乡社区协商的框架体系,使协商成为制修订的重要环节,引导居民广泛参与,针对本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提出约束措施,力求实效,要求居民公约表述简洁明了、接近群众生活生产、易于掌握和遵守。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推动我们工作进步的强劲动力。我局高标准、严要求,从一把手到分管领导亲自督查督办,对每件提案从审阅、交办、调查、协调、答复、反馈等环节抓好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我们将遵循“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态度诚恳”的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地与主办单位沟通协作,力求将提案全面落实,并着力加强对答复的质量把关,一如既往地将这项工作抓好办实,进一步密切与政协委员们的联系,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真正做到发现、聚焦、解决群众真正关心的民生问题,把我区民政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坪山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