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190117号《关于提升深圳市城市形象、推广老旧社区微更新模式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开展综合治理,提升城中村环境品质
2017年11月30日,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中村综合治理”。按照“深圳特色、时代特征、坪山特点”标准,坪山区按计划开展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治理内容包括:“社区治安治理”“消防安全治理”“用电安全治理”“燃气安全治理”“食品安全治理”“弱电管线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市容秩序治理”“交通秩序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十项内容。
二、推进“物管共建”,加强城中村管理水平
开展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以来,结合环境品质提升,着力解决城中村产业提升等问题,打造品质空间,大力推行城中村统租运营项目。目前,万科在坪山区共开展泊寓项目8个,累计已签约楼栋共111栋,总建筑面积约9.54万㎡,现已完成整改并招租的共53栋,约提供1325套长租公寓。积极推进物业进村,多方参与社区、城中村的管理,共同维护美好家园的氛围,提升家园社区硬环境,打造高效、便民、安全家园。
三、改造提升社区园林绿化景观
2019年,坪山区拟建设6个花漾街区、12个街心花园、26个社区公园,并聘请我市知名园林专家对项目选址、设计、施工方案等全过程进行审核把关,以期以更高标准、更优品质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绿化景观环境,提高社区综合品质。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