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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19010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1 17:23:00

市应急管理局:

  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190109号《关于完善城市减灾救灾应急设施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接下来我区将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全区防灾减灾工作,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一、编制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利用2年时间,推进和完成我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5年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我区在5年内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救援等综合能力建设,提供规划方向和技术支撑。

  二、完善综合防灾减灾组织体系。结合机构改革,成立区减灾委员会,调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完善组织指挥体系。

  三、推进区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深圳市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实施并完成我区45处(现有36处,还需新增新建9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任务,以及27处(现有25处,还需新增新建2处)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任务,推进我区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设。

  通过对全区现有和拟新增的室内、外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调研、排查、评估,提出区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对策建议,编制坪山区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及紧急疏散路线图、管理办法和管理细则。同时,采取信息化技术,建设包含全区室内外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现状、救援情况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等信息采集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四、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能力。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分级响应制度;制定应急物资、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加强物资装备储备力度,依托企业和社会机构,建立8个全区应急物资带储存基地,其中1-2个应急保障能力在5000人以上,确保满足救助需求;加快出台室内外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广场、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学校和社区服务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险功能,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规范化。

  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的宣传教育,创新开展“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进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区、街道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队伍的综合业务轮训,提升工作队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学校)”等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针对社区常见易发的各类灾害,对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防灾减灾活动,提升居民防灾减灾应对能力。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