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庆成委员:
《关于推动我市城中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解决我市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提案》(第20190018号)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将我市城中村纳入我市国际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一部分,打造具有低成本有竞争力的世界硅谷建议,答复如下:
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作部署,相继出台《坪山区物业交易管理办法》《坪山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查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涉及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等符合产业政策或规划需要所引进的重大项目进行核查,并出具产业意见。从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出发,坚持淘汰低端与引入高端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区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性文件《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标准,将产业或项目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大类,并实施差异化管理,在社区集体经济资产交易平台项目核查过程中,对拟引进的产业或项目是否符合产业要求进行核查。通过主动淘汰限制类、禁止类等低端落后产能企业,为引入高端重大项目腾出空间;通过高端重大项目的快速发展,形成高进低出、优胜劣汰的转型升级良性机制。
(二)针对提案利用城中村打造N个科技文化创客小镇建议,答复如下:
为加快老旧社区厂房连片改造升级,促进社区经济转型,加大优质创新型产业空间供给,我区于2018年8月出台了《深圳市坪山区社区厂房改造升级指导意见》(深坪府办函〔2018〕54号),对经区政府认定,纳入各街道办事处整备优质产业空间考核任务,符合一定条件,且经整治后能释放连片优质产业空间的工业区厂房改造升级给予改造资助、清退资助及空置补贴,在保障社区和其它主体等合法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鼓励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引进专业改造运营机构与社区、相关物业业主合作开发,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厂房进行改造升级并实施整体统租运营。积极引导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的企业入驻坪山,淘汰落后产能,增加社区居民收入,为积蓄发展新动能。
(三)针对提案制定扶持城中村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建议,答复如下:
为发挥政策对社区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发展的引领作用,我区于2018年3月出台了《深圳市坪山区促进社区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深坪府办规〔2018〕9号),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积极盘活自有老旧厂房、工业区等集体物业,在改造工程项目完成后予以最高3000万元的资助;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区属国企主动配合区委、区政府及区产业主管部门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新引进企业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给予最高15个月的搬迁空置及免租资助(按原租赁合同100%计算);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引进优质产能企业予以最高50万元资助,帮助社区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推动社区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2017年11月30日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中村综合治理”。按照“深圳特色、时代特征、坪山特点”标准,坪山区按计划开展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治理内容包括:“社区治安治理”“消防安全治理”“用电安全治理”“燃气安全治理”“食品安全治理”“弱电管线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市容秩序治理”“交通秩序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十项内容。开展“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坪山区结合环境提升,着力打造品质空间,大力推行“城中村”统租运营项目,建设美好家园。目前,万科在坪山区共开展“泊寓项目”8个,累计已签约楼栋共111栋,总建筑面积约9.54万平方米,现已完成整改并招租的共53栋,约提供1325套长租公寓。下一步,我区将依照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城中村产业升级进行配套扶持,继续严控“工改居”“工改商”,加大“工改工”支持力度,推广“工业上楼”,全面清理处置已批未建用地,强化土地供应批后监管;引进高水平园区运营商,探索建立创新产业载体设计、建设、招商、运营一体化模式;综合运用先租后让、产权入股、异地置换、厂房联建等方式,加快老旧产业园区连片改造升级;推进物业进村,多方参与社区、城中村的管理,提升家园社区硬环境,打造高效、便民、安全家园。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
近年来,坪山区大力推动城中村综合治理和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先后出台专项政策、指导意见、推动实施“工改工”等,积蓄城市发展新动能。办理提案期间,坪山区组织区工信、科创、城市更新及城市管理等多部门,对照提案要求,逐条梳理、认真吸收并用于指导工作。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