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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对20180493号提案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04 00:00:00

尊敬的刘俊琳委员:

  《关于加强深圳市共享单车协同治理的提案》(第20180493号)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加快推进完善坪山区自行车配套设施建设,打造“自行车友好城区”

  慢行交通作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一环,是最为低碳、环保、可持续的交通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慢行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交通理念滞后,自行车道建设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于2018年-2019年间组织开展了道路黑化工程、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及养护提升等专项工程,并结合新建道路同步完善慢行系统,打造“自行车友好城区”。

  1.自行车道建设情况。目前,我区已初步形成连续、通达的慢行系统网络,共有自行车道 123.5公里。2018年,我区通过压缩机动车道修建自行车道15.35公里,在原有人行道新建人非共板自行车道5.25公里。2019年,我区计划通过以新建自行车道、护栏设置非机动车道等形式新增约18 公里自行车道,截至目前,已完成8公里自行车道建设。

  2.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情况。为从根源上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我区根据市政府民生实事等有关交通综治重点工作任务的相关要求,在2018年-2019年间在全区有条件的区域施划205个自行车停放区。    

  3.整治“缘石坡道”超标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于2017年3月印发《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下称《指引》),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通过日常巡查的方式对已发现的缘石坡道超标问题进行“零高差”整改,并根据《指引》要求对新建自行车道坡道进行严格把关,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居民骑行体验。

  4.制定坪山区城市道路建设标准指引。为提高道路建设管理效率,提供坪山区建设条件和发展环境相适应的城市道路建设指引,加快市政工程建设进程,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我区开展了坪山区城市道路建设标准指引研究工作,并印发《坪山区城市道路设计标准指引》,指引要求,新建改扩建道路须设置自行车道,并保障慢行系统的通畅。

  (二)改善坪山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放现象,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工作

  共享单车的使用、停放乱象频出,违规占道,违规停放不胜枚举,为改善我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放现象,我区按照《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深圳市城管局关于印发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主动作为、主动担当,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

  2019年第一季度,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摩拜单车和OFO小黄车因“企业人员配备数不能达到管理部门要求”“共享单车坏车、丢车率高,车辆使用率低”“区域内缺少自行车固定停放地点及自行车道路设施”等原因,全面退出在我区投放运营。2019年第二季度,我区路面基本未见运营中的共享单车。 

  (三)开展共享单车查违行动,引导市民文明规范骑行

  针对扰乱交通秩序的骑行乱象,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每天均安排警力在辖区各主要路段、路口设点检查,加强对骑共享单车违法人员的查处,共享单车行驶机动车道、逆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每天劝导约20次。此外,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还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对共享单车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加强市民文明、规范、有序骑行共享单车引导,提高市民文明使用共享单车意识。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

  我区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由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牵头,会同坪山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等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坪山区共享单车治理相关问题,并已于2019年7月18日通过邮箱和电话就答复意见与委员进行了沟通。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