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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20190043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9-10-17 00:00:00

孙国平等政协委员:

  《关于建设坪山区社区(校、企等)居民社会急救组织的提案》(第2019004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社区公众急救知识普及

  (一)急救知识公众普及。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条例》,我区各公立医院积极组织具备培训资质的医务人员,对辖区群众进行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培训内容既有基础的心肺复苏+AED操作,也有溺水、骨折、气道梗阻等急救知识和技能。2019年至今,各医院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工厂、服务大厅、公安交警大队等多部门、多行业,开展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截至2019年9月,各医院已组织了各类急救知识培训100余场次,普及群众3000余人次。

  (二)卫生应急进校园活动。

  为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红十字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减灾暨卫生应急进校园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局积极与区教育局联系,选定辖区涵盖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育机构,于2019年5月组织区属三家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到校园进行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各医院根据学校师生的需求、不同年龄段伤害等特点,制定了不同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教育,幼儿、小学生多发的鼻出血处理方法、异物卡喉及处理(海姆立克法)、儿童运动伤害预处理等,通过全面、规范、系统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学校师生更好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在意外伤病和自然灾害发生时,能立即进行自救、互救,提升学校师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急救培训基地建设

  我局正积极筹备坪山区急救培训基地建设,已起草了《坪山区急救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准备以辖区公立综合医院为依托,建设急救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参考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标准化手册》、深圳市急救中心基地建设要求和其他区建设情况。组建区急救培训师资队伍,按照“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的要求,集中定点培训合格急救员。目前该方案正在讨论修改,发文后将正式启动建设工作。通过基地的建设,将规范培养一批合格的急救培训师资队伍,首期计划培训师资40-60人,由区各医疗机构急诊、护理、麻醉等人员组成,经过市急救中心培训考核取得导师资格证书。后期逐步建立师资库,对导师进行注册管理和教学跟踪,保证师资队伍稳定性。基地运营后,计划每周至少开展1次急救员培训、2次群众普及项目,预计每年为我区培训合格急救员1200人,群众普及6000人,全面提升我区群众急救水平和能力。

  三、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原市卫生计生委已于2016年启动了《深圳市“十三五”AED配置使用实施方案》,安排相应财政预算经费,采购AED并逐步配置在全市各区有代表性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经了解,我区已配置AED的场所为体育场馆、汽车总站、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等,配置仍然不足。我局已向区教育局、工信局、各街道办事处、坪山火车站等单位去函,征集配置需求,并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积极与市急救中心沟通,争取为我区学校、社区、火车站、公园等场所配置AED等急救设备,逐步做到急救设备社区、公共场所全覆盖。

  四、“互联网+急救”建设

  目前我区医疗卫生系统的智慧医疗项目一期工程已初步建设完成,搭建了医疗卫生信息化平台,在此基础上,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将急救培训模块纳入下一步建设计划中,通过互联网加急救的形式,开展急救知识和急救设备应用普及,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宣传推广急救知识技能,鼓励具备急救能力的居民参与社会急救,逐步提升居民的急救能力和水平,形成社会急救与医疗卫生系统院前、院内急救相结合的完整急救体系,全面提升我区急救水平。

  社会急救、公众急救知识技能普及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程,在设备购置、人员管理、公众宣传等方面需要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我局也积极与市急救中心、区发改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急救能力建设。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急救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将结合委员们的建议,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继续探索和推进相关工作,逐步提升我区社会急救能力水平。

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