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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190261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19-10-23 00:00:00

田惠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坪山、坝光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的提案》(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案第 20190261 号)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各项对策现答复如下:

  一、保障产业空间,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建设

  (一)完善创新空间政策体系,加快创新载体建设。2018年以来,我区先后出台了《深圳市坪山区加快推进孵化器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坪山区2019年孵化器建设运营机构遴选办法》等政策,编制完成《深圳市坪山区留学生创新产业园(暂行)管理办法》,支持完善创新空间政策体系,逐步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全生态链创新孵化育成平台。同时,为加大优质产业空间供给力度,我区在加快优质的生物创新载体建设的同时,持续加大社区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积极盘活自有老旧厂房、工业区等物业。目前50万建面的生物医药加速器二期已开工建设;国富黄金产业园已与我区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规划将其建设成为“深圳坪山高新区产学研基地”,预计可提供约10万平方米优质生物及新材料创新型产业用房。

  (二)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一方面,为化解区内生物企业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等问题,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我区积极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引导企业采用委外处理等方式处理污水、废弃物。同时加快推进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配套集中废水处理厂及干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确保不迟于2020年初具备开工条件,力争2021年底达到投产运行条件。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区内通讯基站、光纤网络等设施建设,优化调整电力设施和电网规划布局,多渠道优化住房、医疗、教育等供给,优化软硬件配套。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快产业空间土地整备工作,支持鼓励更多物业业主或运营机构与我区签订合作协议,力争为生物企业引进落地提供充分空间保障。我区已由建筑工务署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创新局、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快生物产业基地配套集中废水处理厂及干管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

  二、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完整创新链条

  (一)对接高端创新资源,规划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我区紧紧围绕生物产业完善创新链,充分发挥我区生物企业集聚和产业空间充沛的优势,推动高端创新资源向我区加速集聚。一是高端科研机构方面。我区瞄准国内顶尖机构进行对接和引进,已经和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深圳湾实验室、中国药科大学等国内顶尖生物医药科研机构达成明确合作意向,引进上述机构在我区创办相关研究分支机构。二是临床资源方面。已经协助萨米医疗中心等合作开展临床GCP资质认证等工作,和国内一流临床CRO机构泰格医疗等开展合作,推动我区建立临床试验体系,服务区内生物医药企业。三是顶级服务机构引进方面。已经和国内生物医药领域顶级行业协会——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利用该协会的行业影响力,在招商推介、项目评估、创新资源引进等方面开展合作;和国内生物医药顶尖CRO机构药明康德开展合作,拟引进药明康德华南分中心,发挥龙头企业和平台型公司的带动作用。四是国际和港澳高端资源方面。和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合作共建研发转化机构、和香港生物医药创新协会等建立广泛联系,共同推动坪山区生物产业在粤港澳大湾区框架下快速发展。

  为满足区内企业和高端创新资源对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需求,目前,我区已选址“深圳坪山高新区产学研基地”9.4万平方米成熟物业为载体,建设涵盖从药物发现到临床研究、工艺开发全过程的生物创新药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高端医疗器械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并和深圳湾实验室坪山研发转化中心、蒙纳士科技转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安评中心、奥咨达公司等单位达成了拟委托运营的相关合作意向,按照“部分环节政府投资建设、委托第三方运营,部分环节市场投资建设、市场模式运营”的模式建设。其中生物医药CMO/CDMO(合同加工外包组织)平台模块正与百年聚集团、药明康德、中国药促会等机构对接,规划合作方案。

  (二)支持企业对外提供平台服务,鼓励龙头平台企业落地坪山。一方面积极引进CRO、CMO、CDMO等生物医药产业应用基础平台类企业落户平台,目前正与药明康德等业内龙头企业对接。同时鼓励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对外提供CMO/CDMO服务,或采用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方式与专业公司共同建设应用基础平台,如目前区内申请区级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的国药致君和普瑞金药业可分别提供化学药和生物药的CMO服务。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规定,对落户坪山区的研究开发服务机构,按其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之后按年度实现服务金额的5%,最高200万元/年给予奖励;对在坪山区新建立各类创新平台的企业和机构,按照建设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弥补产业链创新链薄弱环节,资助金额可上浮20%。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经国家、省或市有关部门认定,在坪山运营的重点产业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按运营单位每年实际运营经费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跟进对接高端资源,完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市发改委的经费支持。重点加大引进CMO/CDMO平台力度,支持区相关企业做大做强。

  三、丰富政府补助模式,营造良好的生物医药创新创业环境

  (一)持续完善创新创业配套政策体系。2018年以来,我区先后修改完善了《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为加快我区新兴产业集聚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工作。我区全面梳理、系统评估各级人才政策,精准制定“龙聚坪山”人才政策、加强人才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统筹实施聚龙引才、聚龙平台等人才工程,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医疗保健、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金融服务等多方位政策支持,形成了具有坪山特色的人才政策创新体系。 同时,实施领导干部挂点服务人才制度,建立重点人才“诉求清单”,做实服务人才“工作台账”,对人才反映的问题快速研究解决。

  (三)优化企业服务。深入开展领导挂点服务企业工作,为成长性好的生物医药企业提供“点对点”“保姆式”“全方位”服务,并定期召开企业服务联席会议,统筹处理涉企事项。

  (四)搭建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平台。我区积极引进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平乐骨伤科医院、康宁医院坪山院区,以及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陈星荣影像会诊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王拥军名医团队等高端特色医疗资源,并与和前香港医院管理局主席胡定旭负责的香港环球医疗公司洽谈合作共建名医诊疗中心事宜等。目前我区已立项在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内建设“坪山区生物医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包含基础公共实验室和临床研究中心两大功能模块。平台即可满足区内生物企业产品研发公共实验室的需求,又可满足从BE到III期临床试验的需求。同时平台建设在医院内,还可促进区内生物企业与医院合作研发,发挥双方优势,实现资源的互补。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完善科技创新、产业、人才等相关配套政策,不断提高政府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生物医药创新创业环境,积极引进大型医药企业落户,加快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

  四、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政策,完善配套风险救济制度

  为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政策,产业政策方面,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出台的《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第12条第四项规定,对获得上市许可及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研发机构、企业和科研人员,以及新迁入坪山的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每个批准文号给予500万元奖励,年度获得本项奖励资金总额最高800万元;对于承接上市许可人生产委托并实现相应品种落户坪山生产的企业,按照委托生产的每个品种营业收入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年度获得本项奖励资金总额最高200万元。

  为增强中小型研发企业风险抵抗能力,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坪山区拟印发的《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第七条规定鼓励坪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保深圳市政府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给予投保企业40%的保费资助,同一企业每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鼓励坪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给予投保企业20%的保费资助,同一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以及第八条规定对为坪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承保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当保险发生实际赔付时,给予保险机构实际赔付额50%的风险补偿。另外,该措施对于企业科技信贷、科技融资租赁、金融服务创新、搭建科技金融平台都有相应支持。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鼓励区内企业试点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完善建设相关平台。尽快印发的《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继续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做大做强区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企业创新创业的各个环节中。

  五、携手大鹏打造东部生物医药产业高地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坪山目前正积极携手大鹏高水平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合作平台。目前两区已明确携手推进科技产业联动发展,建立生物医药产业联合发展工作小组,共同制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纲要,携手推进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坝光国际生物谷整体规划、联合招商和合作运营,联手举办或承办深圳国际BT峰会等高水准活动,深化科研创新平台共建共享共用,合力引进布局一批生物医药领域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和重大产业项目。同时深化与香港科技园、高校等机构合作,探索与港澳地区在科技、产业等领域规则对接,推进一批与港澳合作创新项目,共同争取设立大湾区药物认证检测机构等国家性政策支持。

  此函。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