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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20190012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19-10-23 00:00:00

姚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建议(第20090012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的有关情况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作为新型经济服务组织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促进创新要素整合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产品,是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形式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存在有利于提升所服务行业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储备和综合竞争力。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崛起并成为全国高科技企业发展摇篮的成功经验也证明:高科技、高技术企业的集聚和快速迸发离不开以民非、社团形式存在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特别是在政府引导、鼓励下健康有序发展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国家、省、市、我区非常重视民非、社团组织的发展,特别鼓励科技类民非、社团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2018年11月省民政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129号)文件,从“重要意义、强化登记审查、严格管理和监督、提升登记管理质量、抓好组织实施”五个方面对民非、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以及党组织建设做出了规范性指引。2018年7月12日深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完善社会组织准入退出机制、加强监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发挥作用、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多层面多维度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结合我区当前民非、社会团体发展实际,区民政局也加快制定《坪山区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指引》、《坪山区实行双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指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组织,包括科技类民非、社团组织,从制度上提升我区民非、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关于“支持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的有关情况

  2018年坪山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和发展科技服务业,搭建‘政产学研资介’平台,引进研发、技术转移、监测、认证等专业机构;建立创新创业导师辅导制度,提供管理、法律、市场、金融等专业辅导服务;引入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支持创新创业,为产业发展营造优质环境。”坪山科技主管部门自成立以来,深刻认知到作为“血液”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在作为“肌肉”的科技成果与作为“骨骼”的生产力之间的纽带作用。2017年9月以来,新成立了科技中介服务组织4家,分别是深圳市坪山区国高科学技术促进中心、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促进会、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创业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市坪山区多肽靶向技术研究院,加上2012年7月成立了深圳市坪山区生物质材料工程研究院,目前现有5家,其中社会团体1家,民非4家。

  从业务范围看,包含了课题研究、活动开展、咨询服务、成果转化、科普推广、平台建设、生物质材料研究和开发、创新药研究、标准制定、承接政府委托服务等方面;从行业分类看,综合服务类3家,生物行业2家,符合坪山区目前重点发展生物产业的导向特征;从作用发挥看,目前依托产服集团成立的科技创新促进会、国高科学技术促进中心在承接政府课题研究、服务企业咨询、活动举办方面较为活跃,生物质材料工程研究院和多台靶向技术研究院专注机构依托公司的科研,在行业联系、行业交流方面作用不明显;从政府支持角度看,除两家生物类中介服务组织外,其余三家均享受了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场地保障和部分政府委托服务,两家生物类中介服务组织还可享受民非组织税收方面的政策优势。

  除此之外,我区在科技扶持政策对民非、社会组织自发开展活动均有政策补贴。

  三、关于“完善评价机制,规划管理”的有关情况

  2019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非、社会组织建设、吸取经验教训、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放管并重、加强依法监管,落实双重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和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特别是加快发展行业协会类、科技类社会组织方面思路清晰、态度明确。坪山区科技创新局作为科技类民非、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不断谋求、积极作为,将对现有5家科技类中介服务组织的建设从制度建设、业务开展、对接联系、行业引领、党建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提升,并建立科技类科技中介年度评价标准,健全和落实退出机制。

  同时,我们将做好科技类民非、社团组织引进来工作,向科技中介组织聚集、行业种类健全、服务体系完善的南山、宝安、福田等兄弟区域学习,加快引入一批能服务于我区主导产业发展、引领坪山高新区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类中介服务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