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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关于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20190072号提案主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9 00:00:00

何锦周委员:

  您在深圳市坪山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第20190072号提案《关于做好坪山地铁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对策的建议》收悉。坪山区政府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承办意见如下:

  我中心接受提案后及时去函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督促其认真研究,针对提案所述扰民因素和相关建议,结合市地铁集团及其施工单位现有制度、规定、要求、措施等内容,对提案相关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一一整理和说明。据其复函内容和联合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市地铁集团及其施工单位的施工标准、管理水平、设备配置、环保投入等方面标准总体高于一般市政工程,基本满足提案所述要求。

  考虑到地铁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是一项动态管理、多部门联动的重要工作,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均通过各种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极力消除上述影响因素。其中,针对避免噪声污染方面,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采取有效执法措施,对夜间施工进行顶格处罚,极大震慑了施工企业夜间施工的侥幸心理。对于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的地铁站点,相关施工单位已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粘贴告示通知周边居民。针对水污染和固体污染防治方面,区水务局结合迎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借助“坪山区水务管养信息系统”上传巡查中发现的因地铁施工引起的水体污染问题,由我中心督促地铁方面闭环整改,确保水质达标。地铁项目渣土转运环保车辆均经过相关部门备案,并转运至指定受纳场进行弃土。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每月不定期开展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大督查,主要督查内容包括地铁项目在内的工地扬尘防治“7个100%”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查处施工作业尘土飞扬、车辆出入带泥上路及大面积泥土裸露的工地。我区由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牵头开展督查迎检及现场执法各项工作,我中心负责督查协调地铁、云巴施工单位做好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针对绿化植被保护相关措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城市品质提升的相关要求,每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包括施工区域绿化在内的巡查活动。我中心督促跟进问题整改情况,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每月定时对巡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整理和统计,并报区领导审阅,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地铁工程是对坪山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历史意义的民生工程,我中心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市地铁集团广泛宣传并大力普及地铁工程的重要性,及时取得群众对施工造成生活不便等影响的谅解,共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施工扰民问题,极力促进民生工程与人民群众的相互支持和深度融合。

  专此致函。

  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