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碧青委员:
您在深圳市坪山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的第20190083 号提案《关于完善锦龙大道、坪山大道绿道照明设施的建议》已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坪山高级中学至坪山天虹商圈涉及的锦龙大道、坪山大道绿道照明不足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两旁树枝较密,两旁的双臂路灯对绿道的照明有一定的影响,我局已安排绿化养护单位对树枝进行了修剪,经晚上现场检测,该路段已符合城市道路照明标准。我局将定时对该路段树枝进行修剪,确保该路段安全照明保持长效效果。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照明设施的关注!
此函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