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6年度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10-23 15:55:19

  2026年,我局承办区政协二届六次会议提案14件,其中主办4件、会办10件。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局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汇聚民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强化统筹、深化协商、注重转化,圆满完成年度办理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2026年,我局共承办区政协提案14件,其中主办4件、会办10件。主办提案主要涉及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监管、物业维修基金引入保险机制、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用等方面。4件主办提案均实现按时签收率、按时答复率、思路沟通率、委员满意率四个100%,办理结果均为A类,委员满意度评价为“非常满意”或“满意”;10件会办提案均按规定时限向主办单位反馈会办意见。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

  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具体办、办公室全程督”的责任体系。制定年度办理工作方案,逐件明确责任科室、办理时限和质量标准,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深化沟通协商,凝聚办理共识

  坚持“先沟通、后答复”,办前主动走访委员,了解提案背景和核心诉求;办中及时通报进展,邀请委员参与调研论证;办后当面反馈结果,征询委员意见。4件主办提案思路沟通率100%。如第20260056号提案办理中,主动对接陆其美等委员,围绕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组建、品质标杆打造、供需对接机制等深入交流;在第20260039号、第20260154号提案办理中,与龙开春、蒋武韬委员就维修资金监管、保险机制引入等反复沟通,确保办理思路与委员意图精准对接。

  (三)严格审核把关,提升答复质量

  严格执行“科室起草、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签发”四级审核制度,确保答复内容实、依据实、措施实。对会办件主动对接主办单位,按时反馈会办意见;对主办件统筹协办单位形成综合答复意见。

  (四)注重成果转化,推动落地见效

  将提案建议与年度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主动搭建协商平台,推动达成共识,切实把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

  (五)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办理实效

  建立提案办理周调度机制,局办公室每周汇总住房科、物业科、质安科、建管科、审批科、质安站等承办科室办理进度,对进展滞后的及时催办。涉及多个科室职责交叉的提案,由分管领导牵头召开内部协调会,统一答复口径,整合工作力量,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提案办理情况(含重点提案)

  (一)总体采纳转化情况

  我局4件主办提案全部采纳委员意见,并将提案建议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各承办科室在答复中既实事求是说明现状,又明确下一步工作举措,做到能办即办、难办说明、承诺必践。所有主办提案办理结果均为A类,委员对办理过程和结果表示满意。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聚焦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推动“好房子”建设落地见效

  涉及提案:第20260056号关于坪山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办理成效:一是高位统筹建机制。我局牵头组建坪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区委书记及区委副书记、区长兼任,成员单位覆盖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国资)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等39个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配套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形成常态化会议调度、办公室统筹运转、任务督办的全链条制度安排。二是标准先行明路径。牵头组织编制团体标准《坪山区好房子全过程建设管理指南》,创新搭建“技术+管理”双轨并行实施框架,涵盖项目投资决策、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交付、运营使用等各阶段,目前该标准已于7月中旬通过立项,正在加快编制,预计年底正式印发实施。三是试点攻坚树标杆。主动靠前服务,逐一对接项目单位、安排专人全流程跟进,推动瑞云府、安鑫礼居2个项目成功入选全市首批“好房子”试点(全市共16个项目,我区占比12.5%);安鑫礼居、中建科技科研产业楼2个项目入选住建部首批“好房子”智能建造典型工程案例清单(全国69个、深圳6个,我区占全市三分之一),标志着我区“好房子”建设实现从市级试点到国家级案例的突破。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成果丰硕,84项任务已完成78项,完成率94%,省住建厅专家组7月13日到新和社区开展中期验收评估,给予高度肯定,明确项目将高分通过中期评估、优先免予终期验收,同时纳入优秀案例集、邀请经验宣讲全省推广。四是供需对接提效能。线上搭建“坪好房、码上选”二维码,在“i深房”“深圳市房地产”“政务微信”“坪山益企行”等多个平台嵌入好房专区,面向辖区7800余家企业推送房源信息,覆盖机关职工9600余人;线下累计开展“坪山好房节”宣推活动100余场,举办专家讲座、置业论坛等专场活动10余场,转化有效意向登记近2万人。五是创新改革强治理。创新推出房地产项目全周期治理“1+1+5-N”制度体系改革,建立房地产项目全周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覆盖18个部门,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坪山区房地产领域“一网协同”职责清单》,相关改革成果获评中国地方改革县域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获《改革内参》《深圳改革》刊发推广。

  案例二:聚焦物业维修资金监管与保险机制创新,筑牢房屋安全防线

  涉及提案:第20260039号关于加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监管的提案、第20260154号关于创新运用物业维修基金引入保险机制全面提升我区老旧小区房屋安全水平的提案、第20260153号关于在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的提案。

  办理成效:一是强化物业维修资金监管。全面落实“管用分离”,维修资金全部移交专户管理;使用须经业委会审核、业主大会表决、报告街道,经线上公示和备案后拨付至业主共有资金子账户。已要求相关小区全部开设子账户,业主可实时查询收支;大额支出须公告满10个自然日后转出。推行维修方案、合同、验收证明等关键材料线上公示10个自然日,业主可查看反馈,形成“专业评审+业委会监督+业主参与”三重监管。二是探索维修保险机制。依据安全隐患等级、设施老化程度及业主意愿强弱等因素,鼓励条件成熟小区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三是深化建筑施工安责险应用。全区87个区管房屋市政项目已投保,保费约410万元,保障额度约53340万元;56个项目保险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或专业人员开展安全评估、培训。后续督促事故预防费用专款专用。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问题一:部分提案涉及体制机制层面,需上级政策进一步明确,推进节奏受到一定影响。如物业维修基金引入保险机制、房屋综合保险试点等,需待市级配套操作指引出台后方可全面推开。

  改进措施:积极对接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其研究制定相关试点方案和配套指引时主动提出意见建议,争取政策支持;同步做好辖区小区摸底和宣传引导,为试点落地夯实基础。

  问题二:保险机制在住建领域的应用尚处于探索阶段,试点项目经验积累不足,市场化运作模式仍需进一步验证。

  改进措施:鼓励条件成熟的小区先行开展试点,在实践中积累项目经验;会同各街道对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反馈机制。

  问题三:提案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提案建议吸纳到政策文件后的跟踪评估还不够系统。

  改进措施:建立提案成果转化“回头看”台账,对已吸纳到政策文件中的建议定期评估实施效果,确保提案建议真正落地见效、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