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鹏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全面促进坪山区企业数据资产化快速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数据资产入表指引的建议办理情况
我区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发展,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深圳数据交易所等单位,成立坪山区数据要素服务工作站,动员并指引辖区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深圳数据交易所于2024年9月发布《深圳数据交易所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简明操作指引》,明确了数据资产入表的基本流程、数据资产入表的难点与应对措施、深圳数据交易所数据资产快捷入表服务方案等内容,为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提供了清晰、实用的指导。
二、关于开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建议办理情况
2024年4月,深圳市印发《深圳市“数据要素×”行动方案》,明确“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建立配套工作制度和规则体系,建设支撑服务平台。加快在公共信用、气象、交通、卫健等领域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及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示范”工作要求。2025年8月,省政务和数据局起草了《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暂未定稿。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开展本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
三、关于数据资源纳入资产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我区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数据资产管理重要部署,致力于推动数据资产规范化管理与价值转化工作。接下来,将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及数据管理实际,协同探索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提升公共数据全过程管理质效。同时,持续关注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监管及发展动态,并视情况推动调整专项资金政策,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完善支持方式,充分发挥政策措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进而提升区内企业数据资产的价值认知和管理水平,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印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办法》,统筹建设国家、省两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提供了基础性、专项性指引。2025年6月,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暂未正式印发。下一步,我区将结合上级有关要求,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
四、关于建立数据要素工作站、构建数据服务生态圈的建议办理情况
2024年12月,我区揭牌成立“深圳市坪山区数据要素服务工作站”。区工作站由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深圳数据交易所、软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鼎铉商用密码测评技术(深圳)有限公司4家单位合作共建,面向辖区企业开展数据供需撮合、政策宣贯、沙龙论坛等活动,联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各方开展数据合作交流,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业数据要素生态圈建设方面,我区持续探索医疗数据活化利用实施路径。今年7月,区科创、卫健、政数等部门整合辖区医院、生物医药企业、数据要素服务商等多方生态,成立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健康数据联盟,共同培育医疗健康数据生态产业。8月22日,我局依托区工作站举办医疗数据活化应用系列沙龙,推进坪山区医疗健康领域数据要素流通利用,助力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五、关于数据资产入表培训和项目实施的建议办理情况
2025年5月15日,我局联合区数据要素服务工作站举办了数据交易及数据资产入表政策解读暨培训会。2025年9月11日,区财政局联合我局开展了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入表专题培训会。两次活动均邀请了行业专家,针对《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政策进行深入解读,有效指引参会企业破解数据资产“不敢入表”“不会入表”等难题,助力企业明确数据资产化管理路径。下一步,我局将努力丰富数据资产入表服务机构生态,不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多措并举降低企业和单位数据资产入表实施成本。
六、关于数据资产入表补贴、数据产品交易补贴的建议办理情况
我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暂未形成系统性配套资金支持。目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在起草《深圳市坪山区人工智能和软件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拟对购买数据服务给予一定资助。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相关部门,在支持企业、机构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评估和入表、数据资产金融创新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助力企业、机构提升数据资产管理水平、拓宽数据价值实现路径。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