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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水务局2023年度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坪山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10-30 16:31:12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自觉主动接受区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结合《关于交付办理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深坪督〔2023〕47号)要求,立足单位职能认真落实政协提案,全力提高办理委员政协提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质保量完成了办理和答复工作,现将办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2023年,我局共接办区政协提案6宗,均为会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收及答复工作。办理评价情况方面:6宗会办件均得到主办单位高度评价。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提案办理责任。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协委员及其建议对水务工作的监督、推动作用,坚持以提高办理质量为导向,围绕年度6宗政协提案专题研究部署,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统筹协调、部门负责人亲自抓”的领导分工机制,并确定各提案的重点难点及办理落实思路,明确各提案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办。二是强化督办落实确保提案办理质效在政协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对接,为高质高效完成提案办理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同时,明确局办公室为办理提案工作的统筹督办部门,制定政协提案任务清单、安排专人跟进管理。在提案的签收、转办、答复、评价等关键节点,建立督办专员与经办人点对点提醒和预警机制,确保6宗提案圆满办结。

  (三)与委员沟通情况。在提案的办理过程中,我局自觉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协商,主动运用微信、电话、邀请视察等方式,办理前向委员了解具体要求,办理中认真听取委员对办理安排的意见,及时吸收采纳委员的合理意见,并切实将新意见融合进案件的办理工作,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最大程度契合委员意志、满足群众需求,实现群众诉求得解决、委员充分履职、我局工作再提升的三赢局面。

  二、典型案例

  邢国振委员提出“关于坪山区生物医药发展的建议”。提案建议进一步规范生物医疗废弃物、生产废水处理的收费标准,统一规划和建设专业化处理模式,为生物医药企业减负。

  我局高度重视委员反映的情况,为推动深圳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招商引资,便于对园区医药废水进行集中监管,保护龙岗河和坪山河流域生态环境,我区实施了深圳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配套集中废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设计工业废水处理规模为近期2500吨/天,远期5000吨/天,环评批复出水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COD按≤30毫克/升、TN按≤10毫克/升),尾水排入聚龙山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后排入荣田河作为河道生态补水。

  为切实解决医药企业废水排放及处理问题,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蓄积强劲动能,我局顶住时间紧、任务重且施工难度大的多重压力,紧紧围绕“目标不变、工期不延、质量不减”的总基调,推动深圳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配套集中废水处理厂及干管工程于今年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已开展单机调试,建设企业连接专管至医药企业厂区门口,同时联合区科创、发改等部门与巴斯德、海普瑞、信立泰等30余家生物医药企业召开多轮座谈会商议测算排污处理初步价格,后续将报请区政府审议决策后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深圳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配套集中废水处理厂后续运营相关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总体完成情况及委员满意度均取得较好成绩,但个别工作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影响,办理结果与委员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发力,力争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成效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主动性和前瞻性,切实提升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既“重答复”也“重落实”,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二是积极展开“回头看”,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提案,定期督办,确保进度;对由于政策因素、客观条件限制,目前尚不能落实的,及时向委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条件具备后积极组织落实。三是努力探索创新,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办理手段、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等措施,探索完善新形势下高质高效开展提案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