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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20230075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18:11:52

尊敬的戴少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第20230075号)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服务监管,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是我局全面宣传推广基于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经理人、业主委员会委员等物业管理相关信用主体诚信档案;通过线上组建全区物业管理监管工作群、每月全覆盖督导检查纳管项目、线下常态化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等方式动态掌握小区动态和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和指导,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整合各级各类服务资源,下沉至街道、社区,多向发力协调解决物业管理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指导各街道、社区、党支部积极搭建平台,变“群众上访”为“部门下访”;全面宣传关于物业管理、物业收费、停车收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政策法规,加大执法监督、威慑力度,召集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行业主管部门等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政策培训和交流活动,促进辖区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的若干措施,将规范小区自治组织建设、成立区物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等纳入工作措施;持续推动《深圳市物业管理评价办法》贯彻实施,依托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深化物业服务企业评估机制建设,构建各小区物业管理比学赶超的良性局面。

  二、关于完善管理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的建议

  一是我局将党建引领物业小区基层治理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通过建立“支部引领、业委监督、物业落实”的工作机制,适当引导具备工作热情、业余时间、奉献精神、履职能力的业主党员积极主动参与业委会选举,促进小区党支部党员与业委会成员“双向培养、交叉进入”,提高业委会中党员比例;二是建立健全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相关制度,目前已印发实施《坪山区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坪山区住宅小区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坪山区业主委员会负面清单》等文件,同步组建区物业管理行业党委,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强化服务效能,明确小区党组织在社区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对小区业委会等各类组织的决策参与权、人选把关权、监督评价权,建立上下联动、协同共管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职责体系;三是在推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改革过程中,对暂时无法成立业委会的居民小区,推动落实“居代业”试点工作,强化居民参与基层治理意愿,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治理作用,目前已指导我区龙光玖云著、万顺苑小区开展实施“居代业”;在保障房小区探索建立居民议事会和小区党群联席会等工作制度,强化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努力实现小区治理多元化。

  三、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建议

  一是聘请律师团队在辖区六个街道开展“法治进小区”宣传教育,组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为小区从业人员开展小区法制案例分析座谈会,提高小区业委会成员及小区居民懂法、尊法、守法的法治意识。目前,我区部分小区业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小区《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夯实治理良性循环制度基础,营造和谐美好家园氛围;二是指导辖区街道在每个社区配备兼职调解员,采取“1+2+5”的坐班机制,即1个社区配1名律师+1名助理+5天,为辖区社区、住宅小区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依托“祠堂议事会”“法治超市”等平台,为小区从业人员开展小区法制案例分析座谈会;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结合辖区项目实际情况设立人民调解小组,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实践“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枫桥经验,比如在我区马峦街道金地朗悦物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司法部门和马峦街道综治办联合指导,在制度规范化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监督,积极探索构建各方主体有序参与、权责清晰、民主协商的“一核多元”物业小区治理新格局。              

  四、关于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业委会管理能力的建议

  一是为全面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各街道、社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学习掌握应用新条例,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力量,聘请法律专业服务机构、行业专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及共管账户、专项维修资金、共有物业收益内容的宣讲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已组织开展三场大规模线下法规培训,覆盖全区6个街道23个社区47家物业服务企业22个小区业主委员会共计400余人次,主要从业主共有资金政策制度、开户主体、业委会运作及履职需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重点讲解;二是强化街道、社区对业委会工作的参与和引导,指定专人对口负责指导,切实帮助业主大会、业委会依法完成组建和换届;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相关文件,将建立业主委员会向小区党组织报告机制、业委会委员“负面清单”等纳入工作措施;拟定业主监事会工作指引,指导各街道在条件成熟且配合度高的小区推进业主监事会试点工作,有效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印发《深圳物管条例知识问答》等宣传手册,指导各街道、社区在住宅小区通过采取现场宣传、派发宣传折页、制作宣传小视频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居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政策、业主享有的权利和应尽义务的认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积极探索构建各方主体有序参与、权责清晰、民主协商的物业小区治理新格局。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