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广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盘活存量土地,助力重点产业落地的建议》(第20230097号)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紧跟深圳市土地二次开发步伐,运用多种开发模式”的建议
为盘活我区土地,提升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产业空间、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我局全面分析我区现有土地情况,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采用不同的土地二次开发模式。目前我区采用房屋征收、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三种开发模式开展区内存量土地的二次开发,其中房屋征收方式主要针对公共利益项目;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释放主要依靠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两种开发模式,根据项目特点选择最优的开发模式;同时针对情况复杂,难度大的项目,我局正在探索研究更新整备融合的创新开发模式。
二、关于“借鉴其他区成功经验,全力推动重点片区利益统筹板块的发展”的建议。
为高质量完成市区两级重点征拆任务,为推动创新坪山建设提供空间支撑,自2019年以来,我区通过“大兵团作战”模式强力推进了14、16号线轨道交通、坪山高新区南、北片区产业地块等重点拆迁项目,保障了地铁14、16号线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光弘科技、尚水智能、拉普拉斯等高新技术产业落地。
我区在推动重点片区利益统筹项目过程中,坚持以改革思维推进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积极学习兄弟区的优秀做法,同时结合自身项目特点,形成高效可实施的创新整备模式。
三、关于“推进实施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助力项目建设”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推动城市建设工作大会精神,全力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建设“创新坪山、未来之城”,我区坚定不移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作为推动城区高品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突破点和主抓手。我区在更新整备项目合作主体引入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尊重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为基础,同时引导其结合项目特点选取优质企业作为合作主体。结合市场现状和需求,我区正在研究修订《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土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鼓励国有企业参与股份合作公司土地开发;同时为节约项目交易成本,调动股份合作公司和国有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对于国有企业参与集体用地合作开发的项目,拟采取协议合作方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区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为我区城市高质量发展积极的建言献策。
此复。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