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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财政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11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16 16:27:04

  《关于加强财政工作 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的建议》(第1-202111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益方面的建议

  近年来,坪山区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创新坪山建设保驾护航。一是出台《坪山区部门预算准则》(深坪府〔2018〕35号),明确各单位是部门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的主体,并在实际工作中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坪山区加大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014年以来累计盘活各类存量资金383.99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和重大重点项目。三是坚决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严控一般性支出,2020年压减全区46个部门预算经费1.94亿元,及时统筹闲置项目以及执行进度严重滞后项目资金14.64亿元,用于保障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关于积极做好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方面的建议

  面对财政紧约束、紧平衡的新形势,坪山区坚持量入为出,充分考虑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依法合规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积极筹措可用财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成立财政形势研判小组,定期分析研判财政形势,全面分析辖区税源结构、分布现状和发展态势,深度分析重点税种、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税收特点和增长变化,专项分析龙头企业比亚迪的生产、经营、销售和税收情况,提出推动产业发展、经济高质量运行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发挥财税联席会机制,加强发改、财政、税务、投署、住建、城更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每月共享涉税信息,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协助税务部门依法合规加大税收征收和挖潜力度,同时,通过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企业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培育优质税源,为坪山区税收增长提供新的增长点。三是编制预算时,财政、规自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结合财力可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制定全年土地出让目标以及出让时间计划表,密切跟进土地出让进度,及时反映土地出让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市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提请区政府决策,加快推动土地出让进度,确保完成全年土地出让目标。2016年以来,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坪山区均完成了每年的土地收入目标,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三、关于加强中小微企业培育工作方面的建议

  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坪山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经济运行逐季向好、逆势上扬,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1%,增速排名全市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进出口总额等增速均位居全市第一。一是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组织有关单位服务复工复产企业3000余家,建立重点企业驻点对接服务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物资保障、用工需求、供应链稳定等方面问题。落实领导挂点服务企业制度,制定《2020年坪山区领导挂点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由29位区领导及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挂点服务214家企业。建立“区领导+部门(街道)+服务专员”多级挂点服务工作机制,统筹33个涉企单位分别成立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工作人员3人服务专项小组。市区两级领导共解决企业诉求860余项。推动防疫物资出口,协调29家医疗器械企业进入商务部“白名单”,出口防疫物资超300亿元。二是争分夺秒出台经济稳增长系列政策。制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充措施》《关于“暖人心促消费”政策措施》等,共发放疫情专项资助4024万元,惠及企业700余家。完成2019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审核拨付工作,共资助314家企业的481个项目,资助资金5.4亿元。三是丰富企业服务新内涵。开展智慧经服平台试运行,完成“深i企”平台入驻工作,提升企业服务工作智能化水平。“一企一策”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建立龙头企业服务工作专班,推动重点企业在坪山区增资扩产。推动市级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措施,制定区级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政策,带动新能源汽车产销实现跃升。同时,坪山区组织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提速抢产,提升防疫物资供应能力,25家企业入围市抗击疫情企业名单,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取得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作出重要贡献。

  四、关于认真谋划对接市财政规划方面的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创新坪山在新的历史时期加速蝶变的五年,坪山区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双区”建设、综合授权改革试点重大机遇,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加快推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坪山力量。一是推动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的意见》(深府〔2021〕7号),明确建立“市区联动、委区共建、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的统筹管理机制,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体制机制、财税金融等方面加大市级对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二是积极对接市“十四五”规划的编制,积极反映坪山区财政诉求,就编制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四条意见,包括:第六轮财政体制的财力分配向坪山倾斜、加大对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地方政府债券的额度分配向坪山倾斜、加大市级公共服务项目向坪山区布局的力度等。三是密切对接市财政“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全面科学合理测算坪山区“十四五”时期在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以及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坪山综合保税区、深惠边界争议地块等重点片区建设的支出需求,尽最大努力将坪山区“十四五”时期重大项目、重点支出纳入市财政“十四五”规划。

  接下来,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勇于创新、担当作为,把握“量入为出”的原则,紧扣“开源”和“节流”抓好财政收支,深入推进财政绩效管理,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资源支持,全力以赴做好财政服务保障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坪山力量,为全力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