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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00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8-09 19:29:28

尊敬的周红满等代表:

  你们好,坪山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004号《关于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代表们对政府投资工作的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道路重复开挖的问题

  我区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道路以及管网重复开挖的问题,一是积极加强占用挖掘道路计划统筹实施工作。严格依照《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坪山区水务、电力、燃气等市政管线工程的年度占用挖掘道路计划统筹实施工作,避免道路反复开挖。2021年,坪山区共申报1154个占用挖掘道路计划,通过计划统筹,减少为885个开挖计划,道路开挖减少率为23.3%(2020年全区共申报1466个计划,道路开挖减少率为20.9%)。二是认真落实“7个100%”监管职责要求,2020年,坪山区依法查处施工噪声类案件69宗,处罚211万元;向扬尘监管部门转办扬尘巡查情况通报10次。2021年,我区持续优化完善“远程喊停”监管系统和机制,通过线上实时监控与线下执法“双向联动”,严厉查处施工噪声违法案件,有效改善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同时,持续统筹住建、水务、城管、交通、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我区交警部门将加强施工方案及交通疏解图的审核把关力度,加强施工监管力度,强化文明施工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储备

  我区将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加强前期论证工作,充分进行空间论证、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科学设定施工步骤,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重复开挖。如在燃气方面,督促燃气企业提高施工质量标准,科学合理的预设和预留将来的管线,从而避免道路的重复开挖。针对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网,协调电力、通信运营企业配合做好政府投资工程立项源头管理,在项目立项阶段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避免资源浪费。

  三、关于提高地下管网建设标准

  目前,我区已编制了《坪山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5)》《坪山区电力设施及高压走廊详细规划(2019-2035)》《坪山区排水专项规划》等市政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划年限同步,远期规划至2035年。在给排水及用电负荷等需求的测算上,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人口及建设规模等相关指标,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近、远期需求量;在市政管网规划上,按照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遵循适度预留的原则,开展市政管网的规划设计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市政管网规划的相关要求,强化规划管控,保障城市中长期发展的需要。

  最后,再次感谢代表们对我区政府投资工作的关注支持。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