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晃银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龙田社区郊野公园的建议》(第1-20210071号)收悉。我局会同龙田街道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金家岭路西侧地块建设生态公园,并以此为入口,至花鼓坪水库、老鸦山一带,开展郊野公园建设事宜。我局对该区域进行认真调研,结合正在推进的坪山区花鼓坪—老鸦山水库绿道建设工程的建设范围,计划将建议中提到的登山道、健身步道,路灯等配套设施纳入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设计招标,并完成设计概念方案,总面积约为181.7公顷,总投资182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绿道、绿化景观提升、园建工程(包括驿站、厕所、管理用房、水电及室外家具配套节点提升)等。项目以“醉美乡野、湖光绿道”为主题,在尽量减少山体开挖的情况下,融合山体、水库周边景观、道路、设施等进行改造设计,合理发掘花鼓坪-老鸦山水库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释放水库资源的生态服务功能,打造更为舒适的自然景观、森林风光的郊野公园。
我局计划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完成该项目方案设计并深化至初步设计,完成概算编制并报送发展和改革局评审,待发展和改革局评审下达概算批复后,推进后续工作。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