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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09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28 14:19:48

尊敬的张曲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田头山郊野公园安全标识及旅游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2021095号)收悉。所提建议对田心田头山的保护及利用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可操作性强。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论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强危机意识,完善应急预案方面的建议

       首先,应急预案方面目前已经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了全区应急预案体系,以2018年《坪山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为指引,46个专项预案为框架,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46个专项应急预案已修订34个,今年重点按计划推进其余12个专项预案和总体预案的修编工作。其中涉及田头山自然保护区应急预案体系在逐步完善,如《坪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0年8月)和《深圳市坪山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2020年10月)等;二是按照《坪山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2号)要求,统筹指导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做好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三是以区应急预案体系为基础,全面梳理汇总各专项指挥部的人员架构、物资装备、救援队伍、职责分工、处置流程和应急处置卡,汇编形成了《深圳市坪山区模块化应急指挥手册》(2021年5月),在规范简化救援处置流程的基础上,极大提高了应急预案可操作性,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响应、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其次,今年5月上旬和6月下旬,我局会同田头山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先后两次对相关工作展开专题研究,提醒管理部门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完成保护区首要业务工作的同时,持续做好日常巡护工作,提高危机处理意识,并与各级应急部门加强联动,积极参与各类应急演练,配合专业应急力量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游客安全。

       二、关于提升便民服务,满足游客需求方面的建议

       田头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于2013年2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立(深府函〔2013〕31号),规划面积为20k㎡,为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2019年6月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保护区总体规划,待我市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获批后,将完成保护区详细规划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田头山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根据保护区总体规划,实验区规划了生态旅游、科普宣教等内容,为游客和市民提供服务。所提建议中关于标识设置的问题属实,我局将积极协调配合保护区管理部门进行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优先在实验区、核心区及工作人员通道等入口显眼处增设禁止游客进入标识,目前管理部门正开展保护区建设及相关前期工作。未来在保护区内,将根据详细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汉英深圳公示语词典》等相关标准规范,统一设置相应的哨卡、出入口形象标识、界碑、界桩、指示牌及宣传牌等设施,努力将保护区打造成一张集保护、建设、科研、监测、宣教、生态旅游为一体的辖区生态名片。

       此外,我局与区绿化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坪山区森林城市品质提升建设规划》(深规划资源坪〔2021〕43号),出台了《坪山区森林城市建设指引》,针对旅游步道与绿道、林荫停车场及公园配套设施的建设指标及景观营造作出规定,社区公园等配套设施及步道系统可参照该指引的相关要求开展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同时区水务局已完成《坪山碧道系统专项规划》,计划明年底完成田头河全线碧道建设。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城管、水务部门,按照我区森林城市建设理念,推进田头山周边绿道和湿地碧道的统一衔接规划建设。

       此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

(联系人:龚欣,联系电话:0755-28297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