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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03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14 19:36:37

尊敬的罗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建议》(第1-2021003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康复网络的建议

  (一)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服务。一是严格落实残疾人康复相关政策,开展辅具适配、精神残疾人及其家属心理咨询、精神残疾人住院和免费服药、白内障复明项目、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等服务,切实满足残疾人康复服务多元化需求。2020年,累计发放特殊少年儿童康复补助529万余元,同比增加43%;二是实现“一街道一职康”全覆盖,各街道职康中心作为残疾人服务重要阵地,可为辖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与技能训练、文体活动、康复指导等服务。其中坪山街道职康,购买5名专业社工服务,在开展职康基础服务同时,发展特色项目-“共生花开”残健同行创益增能项目(侧重搭建残疾人成长价值转化平台,密切残疾人与社会不同群体、不同圈层的文化交流)和“生命阳光·别样绽放”特殊人才培育项目(重在发掘残疾人潜能,团体和个性并重的技能培训项目),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能力和水平;三是高标准推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善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目前已完成项目主体结构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85%。建成后,将为我区残疾人提供包括重度残疾人托养、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残疾人就业、文体活动和精神残疾人家属资源中心七大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广覆盖、专业化的综合性服务,着力打造全链条残疾人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四是推动构建以街道职康中心为基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专业康复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深化残疾人康复服务内涵,分层级提供专业康复服务,提高康复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

  (二)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康复医疗服务。一是强化民政与卫健联动,组织区人民医院通过整合资源,进一步扩大中医康复服务规模和能力,并连续4年签署《坪山区肢体残疾人医院定点康复服务项目协议》,为肢体残疾人提供定点康复医疗服务,累计服务约1100人次;二是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广东省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手册》等文件要求,各社康机构按照各自服务范围,从街道和社区工作站调取服务范围内残疾人数据,上门为有需要的残疾人签约家庭医生,每季度为签约家庭医生的残疾人提供一次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健康宣教、康复指导等。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区残疾人共签约338人;三是积极整合辖区医疗资源,推动与辖区平乐医院合作开展专业社区康复服务,依托社康机构,探索开展社区定点医疗康复服务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推动可供残疾人就近选择的专业化康复医疗服务点,加强康复网络建设。

  (三)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个性化的康复服务。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特殊儿童康复机构,推动增加可供残疾人家属就近就便、自主选择的教育康复机构数量,目前我区特殊儿童康复机构新增至4家,其中2家为深圳市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有效缓解特殊教育康复机构不足问题。同时,制定并印发《坪山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从机构准入、日常运营等方面规范特殊儿童教育康复机构管理,推动我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下一步,将积极引进社会力量,探索提供集精神、智力、肢体、听力、言语全方位的儿童康复训练服务,推动解决残疾儿童康复类别单一问题,为特殊儿童提供更多个性化的康复服务;二是目前我区采取居家安养、机构托养和日间照料等形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同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或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参照民政部门资助社会福利机构的标准予以资助,其中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另给予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资金资助。此外,为更好服务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托养服务,市残联在2020年初启动深圳市重度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试点项目”,委托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医院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类、重度精神和肢体类残疾人,全日制寄宿制托养服务,极大的缓解了家属的照护压力,提升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议

  (一)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坪山区无障碍城区建设实施方案》(深坪府办函〔2020〕3号)职责分工,建设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涉及重要业务主管部门包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交通轨道管理中心、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其中一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在相关审批工程中,严格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要求,对无障碍设计专篇进行审查。后续,在进行相关审批工程中,将就无障碍设计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共同规范推进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二是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于2020年组织编制并由区政府印发实施《坪山区城市道路设计指引2.0(试行版)》,着力打造道路友好型的慢行系统,无障碍设计作为该指引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在道路新建、改扩建项目中,无障碍相关附属设施均依据该指引设计,所有新建或改扩建道路均设置完善的无障碍及相关附属设施;三是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则(试行)》(深建设〔2020〕13号)有关要求,在取消施工图审查制度试行期间(2020年7月1日起深圳市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抽查,并不定期对无障碍设施等开展专项检查。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大力推进服务型审批,有效促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对民生改善的关键作用,提升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更好更快地为项目建设出谋出力;四是区住房保障中心:强化公共住房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作为区属公共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住房的设计审查、实物验收、分配和运维管理等。经区政府同意,于2020年12月9日印发《坪山区公共住房合理性设计管理要点指引(试行)》,按照“公共住房项目建设应满足无障碍设计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与外部城市道路无障碍系统相衔接”等文件要求,在公共住房的方案设计审查环节,严格核查无障碍设施设计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到位,并在实物接收环节予以确认。此外,加强社区公共配套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作为城市更新、招拍挂、协议出让等建设项目社区公共配套的产权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坪山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负责社区公共配套设施的方案设计审查、实物验收、产权办理和委托使用管理等工作。一方面,在方案设计阶段,会同社区公配使用部门或主管部门,严格审查社区公配是否符合无障碍设施等合理性使用要求。另一方面,在实物验收阶段,要求开发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上阶段各职能部门有关设计、使用等要求。如开发建设单位没有按照上阶段要求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则要求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进行实物接收;五是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在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工程报建阶段,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要求,城市更新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提交无障碍设计专篇,该专篇应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在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阶段,主要通过现场踏勘、核对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查丈报告等方式,审核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等相关规定。若存在与已批规划要点和已批图纸不一致的,严格要求开发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确保建设工程真正“按图施工”。

  (二)要突出重点,对主要公共场所开展排查。一是根据《坪山区无障碍城区建设实施方案》(深坪府办函〔2020〕3号)中职责分工,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区级文体场馆的无障碍设施梳理排查,完成障碍问题整改。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在主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如坪山图书馆主入口设置了无障碍出入口,便于乘轮椅者进出,馆内有2部读者电梯及1部垂直电梯,馆内外形成了无障碍通道;坪山美术馆提供了无障碍的洗手间、电梯、无障碍通道以及轮椅、求助电话等一系列的措施确保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人群行动的自由。此外,突出重点,加强人文关怀,提供贴心服务,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特点,提供面向残疾人的专项设施服务,如坪山区图书馆一楼建成了视障阅览室,配置了盲文图书、音频资料和盲人专用电脑,提供电子助视器、盲文点显器、读屏软件和智能听书机等服务;各楼层服务台高度70cm,均可提供低位目录检索服务;同时在区主要公共文化场馆内卫生间内正在加装固定扶手,方便有需要的读者使用。

  下一步,将进一步按照有关要求,对公共文化场馆进行排查,按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满足广大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参加社会活动的需要;二是按照我市创建无障碍城市工作有关要求,区民政局牵头编制并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坪山区无障碍城区建设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组织开展区第一批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评测,委托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对辖区11个公共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评测并出具测评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确保扎实推进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下一步,将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平台,加大无障碍知识宣传,向社会大众普及和传播无障碍环境理念,引导公众爱护无障碍设施,提高无障碍建设意识。推动组建无障碍督导人才队伍,邀请无障碍领域专家、残疾人代表等参与,对区公共场所建筑和轨道交通等进行无障碍设施巡查督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力度,力争残疾人及相关人群居家生活、上学就业、就医娱乐、交通出行、公共服务、信息交流无障碍设施设备状况不断改善。

  此函。

坪山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