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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10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15 14:56:50

尊敬的黄玉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流浪人员救助机制的建议》(第1-2021010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坪山区救助站,为流浪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必要的物资救助的建议。

  我区救助管理站与龙田消防站项目共同立项,为规划红线内的独栋物业,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社区沙砾片区。项目整体用地面积4164平方米,其中救助站建筑面积约4475.6平方米,床位50个,按国家四类救助管理站硬件设施要求设计,已完成设计招标工作,并进行了第一次设计方案研讨。区救助管理站开工建设已列入我区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并进行督办,该项目计划于今年动工。届时我局将统筹做好救助管理站的前期筹备工作,补齐我区福利设施短板,为流浪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必要的物资救助。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流浪人员救助机制和保障措施,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的建议。

  我区已于2019年印发《坪山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27个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相关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应救尽救,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利益。

  三、关于建立流浪人员的义工服务队伍,提高救助工作的主动性的建议。

  我局于今年成立由区民政局、街道、社区民政工作人员组成的志愿服务队,目前约100人,相关流浪救助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其中,提高我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主动性。尤其在极端天气的时候我局联合街道、社区社工、义工等加大巡查力度,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为滞留我区不愿意接受民政返乡救助的流浪人员,送去避暑、防寒物资;为有返乡意愿的流浪人员及时购买返乡车票,救助返乡;台风、暴雨天气下及时劝导街面流浪人员进入应急避难场所,严格保障流浪人员生命安全。

  四、关于加强救助工作人员素质培训,彰显救助工作的人文关怀与人情气息的建议。

  为增强救助人员专业救助能力,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省、市举办关于广东省救助管理系统培训,更好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数字化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广东省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精神卫生防治专项小组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工作的会议,规范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尤其注重关注长期、监护精神障碍患者家属的心理压力,及时予以疏导和鼓励,体现人文关怀。积极参与区委政法委举办的坪山区202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务“暖访”培训暨五位一体综合管理培训,推动我局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能力,为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彰显人情气息。

  五、关于实行对社会组织主动参与流浪人员救助的鼓励措施,提倡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条件,举办对流浪人员的制度性或者临时性的救助专题活动的建议。

  我局每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策法制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集中向社会公众宣讲救助管理政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扶弱济困、互帮互助传统美德,传播勤劳致富、自力更生社会正能量,动员社会组织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动员引导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社会热心人士及时报告流浪乞讨人员线索,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助服务,引导企事业单位、工商业者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供资金、物品、设施设备和智力支持。积极动员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和爱心企业为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使其自立、自强,摆脱流浪乞讨的困境。

  此函。

坪山区民政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