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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020004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12-23 17:18:59

尊敬的黄伟谦、李可辉、陈荣、孔强、林汉权、袁庆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金沙社区辖区内文体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的建议》(第1-2020004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我辖区实地考察社区现行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需求,进一步优化辖区内文体设施布局”的建议

  我局正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开展《坪山区文化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及近期实施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专项规划》中,[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3-10地块规划为高新区文体中心,[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4-13地块规划为坑梓文体中心。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结合《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对金沙社区的人口和服务半径进行充分的解读,进一步优化金沙社区的文体设施布局。

  二、关于“加速推进上述地块文体用地规划项目的建设,从而更好适应坪山城市建设发展的步伐,更快更充分的满足辖区居民生活需求”的建议

  坑梓街道金沙社区属人口密集型社区,加之有许多大型工业园区和居民小区,文体健身需求量大。按照《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每个街道应按标准建设1个全民健身中心,将体育设施与住宅休闲、商业、娱乐等业态融合,为群众参加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培训、运动训练提供优质服务。

  (一)[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3-10地块用地面积为15045平方米,规划为体育设施用地,可建设高新区综合文体中心、游泳池。该地块全部为国有储备地,我局将督促坑梓街道办事处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4-13地块用地面积为14560平方米,规划为体育设施用地,可建设坑梓街道综合文体中心。该地块中11400平方米为国有储备地,其余为未征(转)用地。我局将督促坑梓街道办事处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同步推进土地整备工作。

  (三)积极做好坪山区2020年全民健身设施新建及改造项目各项工作,增设并改造篮球场、健身路径等一批群众身边小型多样、环境友好的体育场地设施,并把该项目打造成为坪山居民满意的精品项目。该项目在金沙社区的建设点包括卢屋居民小组卢氏宗祠附近、长隆居民小组、社区广场内的健身路径,卢屋居民小组办公室周边的篮球场,聚龙山生态公园内的儿童游乐场等8个建设点,该项目预计年内完工。项目建成后辖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将更加完善,利用率和覆盖率有较大提升,群众健身需求得到更大满足。

  三、关于“在原先规划的基础上,建议相关部门可以从辖区居民实际需求出发,在合理的范围内,最大化的满足辖区内居民对文体设施的需求”的建议

  在编制《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我局正不断发掘城市内的体育空间,充分利用“金角银边”等闲置土地资源新增体育设施,积极推进体育场地设施与相关业态空间的融合共享。树立“共建共享”理念,推动“体育+”、“+体育”深度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商业空间资源,充实体育服务业态,促进便利生活与服务提升,实现我区体育场地设施“全业态融合、全时段共享”。一是积极探索“体育+园林”的新模式,向“体育公园化”方向发展。利用公园绿地及滨河环湖空间植入体育场地设施,让园林既有休闲游憩的功能,也能满足体育健身的需要。借鉴福田体育公园、香蜜公园等成熟的功能布局、运作模式,合理布置综合场馆、室外场地、健身步道、体育公园,为广大市民健身、休闲、娱乐提供更多就近、方便的去处。二是鼓励文体设施的用地混合开发,打造新型的“文体+”空间。大中型文体设施作为民众日常休闲游憩、健身锻炼的重要场所,在特定时段(节假日、下班后)有着较高的人流量,合理地与商业、交通等用地结合,进一步激发用地活力。大中型体育场馆建设要特别注重符合综合化、人性化、智能化的特点,提升场馆综合利用率和服务品质,满足大众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

  三是按照“近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在该片区增建篮球场、羽毛球场及各类健身器材,并实行全天候无偿开放。积极利用“民生微实事”、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等资金打造一批社区级的全民健身设施,同时做好各类健身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另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全社会共同参与,真正建好管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