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侯锡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深圳市坪山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142号《关于在环境整治和城市建设中落实发掘和保护碧岭社区历史文化遗址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对碧岭街道、碧岭社区的文化遗址进行调查研究,圈定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址,挂出牌匾,划出红线加以保护”的建议
根据2012年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坪山新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深坪公共文体﹝2012﹞6号)统计,现碧岭街道共有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20处,分别是鹿岭世居、嘉绩世居、安田世居、永盈世居、南塘世居、碧岭丘氏围屋(慎德堂)、碧岭廖氏围屋(恒德堂)、碧岭曾氏斗廊院群、夹圳岭遗址、沙湖吓榨邹氏围村、沙湖玉田世居、沙湖邹氏围屋、庆云居、山湖世居、石楼世居、石楼围罗屋井、汤坑李氏炮楼院、汤坑林氏炮楼院、汤坑罗氏炮楼院、汤坑罗氏围屋,其中鹿岭世居、嘉绩世居、安田世居、永盈世居、南塘世居、碧岭丘氏围屋(慎德堂)、碧岭廖氏围屋(恒德堂)、碧岭曾氏斗廊院群8处属碧岭社区范围,以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多为宅第民居和传统民居。
2008年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已对碧岭街道20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做了调查研究,并对每一处文物建立了档案。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2015年委托专业测绘公司对所有已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坐标测绘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不可移动文物范围。2018年3月我局已对所有已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统一制作并悬挂标识牌。
下一步,我局会进一步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巡查保护,
二、关于提升碧岭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美誉度的建议
一是编撰完善社区文化遗产相关史志。我局将加强指导社区史志编撰完善工作。同时,社区也将富有教育意义的民俗特色读物发放给社区居民民阅读传承,并有计划的在宣传栏等处刊出,让居民了解居住地的历史文化,感受居住地的文化魅力。二是推动文物“活化”利用。主要利用“文物保护+文化服务/文创空间”保护模式,推动社区文化遗产新定位发展。根据街道、社区意见和建议,在文物保护的基础上,共同推进活化利用。
下一步,待碧岭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成之后,整体规划,打造特色公共文化品牌。
三、针对实施文物修缮工作的建议
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巡查人员现场告知文物安全相关责任人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并定期下发文物安全巡查情况通报,请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碧岭街道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产权属私人所有,按规定应由产权所有人进行修缮。
另外,碧岭社区政府统筹、连片推进规划方案已形成初稿,届时将根据专家意见,对不可移动文物实施原址保护、异地迁移保护等方案。同时,可将异地迁移保护的文物点与原址保护的文物点合并在一起,统一规划设计,统一修缮管理,形成一定规模的历史建筑景观。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街道工作,指导开展各项文物修缮项目,协助做好文物修缮方案审批事宜,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四、针对将碧岭社区历史文化遗址进行租户腾空保护的建议
现碧岭社区8处登记在册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中,安田世居、永盈世居、廖氏围屋(恒德堂)、鹿岭世居4处民居有人居住,多为流动人口,且租住年限较长,我局委托巡查人员定期开展巡查,对租住的住户进行劝说,且将相关问题通报街道办,在台风大雨期间,社区也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有人员居住的民居排查隐患并向租户发出《关于立即搬离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通知书》,但收效甚微。
下一步,街道、社区准备与居民小组、业主、租户协商,开展人员清退工作,实行老屋村统租模式,按照周边房租市场指导价,与业主签订统租房屋协议书,由政府将围屋统一围合封闭管理。同时,协助租户做好租房安置分流工作。此外,街道还利用民生实事、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对文物外围周边区域进行维护修缮,如风水塘、月底的清淤、管道铺设,市政绿化维护等。
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2月23日